【2022高考参考】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浙江高考招生章程
2022/6/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45。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第九条 办学地点:
校 本 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第十条 学校简介:浙江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15年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连续11年在多个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进入全国百强。自建校以来向社会输送了30余万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其中有21万奋战在教育系统,近一半浙江省在职特级教师和省一级重点中学校长毕业于我校。
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稳居浙江省本科院校前列,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近28000人,研究生6400余人(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956人),留学生300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7万余人。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有72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数学、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生态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级课程28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师资结构合理,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青年长江学者3人,海外高层次人才6人,国家万人计划人才4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7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7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9-8228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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