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粮食生产与农民生活水平(7)

论文致谢信
2012/2/17
北方因农业生产水平总体较南方要低,所以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土地量也相对要大得多。乾隆时,孙嘉淦在谈到直隶一带生产情况时说: “若土肥水浇之田,得三五十亩即可家计饶余;若系沙碱瘠薄之区,即有三顷五顷,而丰年岁出有限,旱潦即须赔粮。”⑤按照清人文献所记,常以5口或8口为一户,那麽水浇肥田,人均3—4亩或5—6亩,多的到9一10亩,才得家计饶裕。证之某些府州县志,亦大抵如此。如保定府所属望都县,丰年上地亩收7—8斗,下地2—3斗,“均匀计之,每亩得谷五六斗,须六亩可养一人”⑥。照此推算,上地须4亩多,下地10亩至15亩。甘肃省岷州:“每亩下籽种二斗,遇丰稔之岁,在平地所收尚可盈石,山地仅可得五六斗。合数亩之利,止供一口之需。”(⑦)若依望都县的标准,在岷州平地需3—4亩养一人,山地得要6—7亩。河南河内县,有井灌者称水田,无井灌者称旱田,全县水田十之三,旱田十之七,“大率岁二熟”,假如“家有百亩,计岁所入,百指之需,足以有余”。大致人均有田10亩,便可过上岁足而余的小康生活。不过因为水田少,旱田多,天不作美,特别是旱田,便会有旱涝之忧,小康之家也难免要靠政府救济。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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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乾隆《岳州府志》卷一二
② 同治《桂阳直隶州志》卷二0。
③ 但湘良:《湖南苗防屯政考》卷六,傅鼐:《禀办均田屯守酌议章程三十四条摺》。
④ 乾隆《贵州通志》卷三六《议复苗疆善後事宜疏》。
⑤ 《尹少宰奏议》卷三《敬陈农桑四事疏》。
⑥ 光绪《望都县乡土图说。
⑦ 康熙《岷川志》卷一一。
⑧ 道光《河内县志》卷一二。
陕西关中平原土沃水足,开一井灌田4—5亩,“薄收亦可得谷八九石,更若粪多力勤,且可十二三石”①。约计年亩收谷2—3石,因为产量高,所以像三原县,“中人之家,不能逾十亩,世世守之,可资俯仰”②。一家五口,人均2亩就可以了。乾隆时,陕西耀州知州侯珏说,该州北境位於深山穷谷中的一批土瘠力薄原马厂地,“垦地一顷,间年歇力,仅种其半,大有之年亩获三斗”,除去牛工种籽及租银;“合五十亩净剩利银二两”。租种如此劣等土地,即使人均10亩或十多亩,生活仍困苦不堪。
由於土地等次和产量的不同,承种者身份不同(佃农或自耕农),以及人们对生活标准看法的不同(是家计饶裕的小康生活,还是勉强维持生计),所以人们在评议需要多少土地才能生活的问题上出现了高低不同的差别。不过从维持生活必需来看,首先,要解决的是口粮问题,这实际上也有不同的标准。按照清人通常的说法,是日食1升,全年365天,便是3.65石,折米475斤,面或杂粮500斤左右,前头我们曾笼统以365市斤为准。但据20世纪30年代南京金陵大学师生在江苏的调查,在农村每人年消耗食米祗288市斤。③又有人在广东调查,“中数每口岁率食谷400斤”④。四川民谚有每人每年“不饱不饿三石谷”的说法。⑤更低於江苏的标准。北方旱作区富裕农户年吃粮480斤;贫苦农民年仅吃粮150斤(欢迎访问零二七范文网/faNweN/lwzxx,范文大全)左右。⑥当然,不管是米288斤或谷400斤、300斤等等,都是一家男女老少拉平作计的。清代估摸不会超过这个水平。把米面和杂粮合在一起作稍宽估算,定全年消费350斤,再除去占收获物20%的种籽、饲料等耗费。这样从粮食生产的角度,可以算一下明清各个时期的农民平均生活水乎,见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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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雍正《陕西通志》卷九三,王心敬:《与张岫庵邑候书》。
② 乾隆《三原县志》卷八。
③ 转引自民国年间江西省政府经济委员会编《江西农村经济》一书。
④ 赵天锡:《调查广州府新宁县实业情形报告》,《农学丛书》第6集第14册,转引自陈春声《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18世纪广东米价分析》,中山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2页。
⑤ 赵永康:《清代川粮储备及其意义》,《中国农史》1996年第l期。
⑥ 崔晓黎:《家庭、市场、社区——无锡清苑农村社会经济变迁的比较研究之一》, 《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1期。
表9是按全国平均数计算的,在我们所选四个时段中,清末不计,平均亩产是在提高的,可因粮农及家口的土地拥有量不断降低,及嘉庆中竟降到万历时的约半数以下,从而造成农民人均粮食产量的减少。如明万历时,平均亩产除本身食用外.还可向社会提供458市斤商品粮,而后乾隆中降至441市斤,嘉庆中祗有441市斤,嘉庆中祗有121市斤了。将这121斤加到五口之家,不过600来斤,拿这区区粮食应付全家婚丧嫁娶、生老病死,以及其他额外费用,显然难以为继,更不要说清未了,这就需尽量压低口粮标准,还要像前面说的,以副补农,弥补差额。自明至清,中国农村副业被不断地突出强调,而每个农户祗要可能,总要使尽力气,采取亦副亦农的做法,其道理就在於此。
通过以上分析,我认为在粮食生产上,由明及清,明末比明初有提高,清代又超过明代,说明农业是有进步的。但从劳动生产率的角度看,就显得不那麽乐观了。它自清乾隆初达到最高点,以後便不断滑落,至清末,连平均亩产也下降了,从而呈现出中国传统农业後劲不足的一面.美国黄宗智教授把这种情况称之为“过密型变化”。就是说:因人口压力加大,农民为在有限的土地上得到更多的收益,不惜采取增加单位劳动时间的办法,从而造成劳动生产率下降、边际报酬递减。①黄宗智教授的观点无疑是值得重视的,但也没有理由悲观。正如吴承明教授在《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力的考察》一文中指出的:小农经济是精打细算的经济,它不浪费资本,也不会浪费劳动力。农民不会在自己的田场上“三个人的活五个人干”,或去搞甚麽“人海战术”。以为人口压力会迫使农民将賸余劳动力无限投入土地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又说:在晚清,即令粮食亩产有所下降,亦不等於总产也一定下降了,因为耕地仍在增加,农业耕作方法仍有改进,农业技术投入也有所进展。②就以我们匡算的各时期粮食产量为例,晚清的总产略低於嘉庆中期,却比晚明和清乾隆中晚期增加了,或大有增加。正是如此,使得中国的粮食生产在明後期养活了1亿多人口,至清中期,人口增加到2亿、3亿、接近4亿仍能维持。进入清晚期乃至民国时,人口达到4亿多、5亿多,在全国也没有因为粮食问题而闹出危机。纵观中国历史,农业生产与社会治乱一样,不是平直延伸的,有曲折,也有停滞倒退,然整体而言,它总是前进的。清代中期後劳动生产率下滑和後来亩产量的降低,不过是农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波折,究其原因,有的已超出了农业本身的问题。20世纪50年代初农业的进步和80年代的跃进,便是证明。
① 《中国农村的过密化舆现代化、规范认识危机及出路》,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72、99页。
② 见《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