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章程】202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章程发布

2023年各高校高考招生章程正陆续发布中,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信息网显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本文整理了“2023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章程”具体发布内容,供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参考,以下为具体内容:

2023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章程发布: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80;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院办学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第四条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由南京医科大学自主创办并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于2013年迁址到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学院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等19个专业(21个方向)。学院现有40所教学医院,并共享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教学资源。

第五条学院主要面向江苏及江苏以外的近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院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由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院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学院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分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科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学院参照国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

第十七条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检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学院建立了以“奖、助、贷、勤、补、免”为一体的完善的奖助学保障体系,目前已设有各类奖助学金10余 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助学金或勤工助学补助,思想品质好、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学院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生·学年;医学类16500元/生·学年。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院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费用,具体标准为:1200--1500元/生·学年(宿舍分配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学费、住宿费最终执行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邮政编码:222000

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招生传真:0518-80689787

电子信箱:kdzjb@njm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医大康达招生

招生监督电话:0518-80689540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本站同步各高校招生信息网整理汇总了2023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考生可收藏关注2023年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汇总,即可第一时间获知想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

快速查询已发布2023高考招生章程的院校名单:

回复【招生章程】即可一键查看

2023各院校高考报考专题汇总

》〉2023各院校高考报考专题汇总:

1、【招生章程】2023年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发布专题

2、【招生计划】2023年各院校高考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汇总

3、【录取分数线】各院校各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4、【录取查询·提前收藏】2023年各院校高考录取查询(查询入口/时间/发布状态)

5、【大学院校库】2800多所院校信息在线查询

6、【大学专业库】1500+大学专业介绍、就业方向及前景

【高考招生章程】202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章程发布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中山大学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热门问答(含院系咨询方式)

2023年中山大学综合评价,中山大学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热门问答(含院系咨询方式)
2023年中山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中山大学综合评价2023/5/10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综合评价报名将于5月6日17:00截止!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综合评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综合评价报名将于5月6日17:00截止!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综合评价2023/5/10

5月5日开启报名!中山大学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23年中山大学综合评价,5月5日开启报名!中山大学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23年中山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中山大学综合评价2023/5/10

青海关于发布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线的通知

青海关于发布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线的通知
青海关于发布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线的通知
青海体育高考青海关于发布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线的通知2023/5/10

福州大学2023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2023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2023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福州大学2023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23/5/10

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2023/5/10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招生录取动态(一)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招生录取动态(一)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招生录取动态(一)
招生信息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招生录取动态(一)2023/5/10

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综合评价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3/5/10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各招生专业所属学位类别一览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各招生专业所属学位类别一览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各招生专业所属学位类别一览表
招生专业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各招生专业所属学位类别一览表2023/5/10

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23/5/10

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专业揭秘|建筑学(海外交换)专业简介

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专业揭秘|建筑学(海外交换)专业简介
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专业揭秘,建筑学(海外交换)专业简介
招生专业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专业揭秘,建筑学(海外交换)专业简介2023/5/10

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面试结果公示

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面试结果公示
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面试结果公示
招生信息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面试结果公示2023/5/10

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时间安排表

2023年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时间安排表
2023年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2023/5/10

南京邮电大学2023综合评价填报攻略

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南京邮电大学2023综合评价填报攻略
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2023/5/10

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常见问题集锦

2023年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常见问题集锦
2023年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2023/5/10

一图读懂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

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一图读懂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
2023年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2023/5/10

一图读懂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一图读懂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2023/5/10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2023/5/10

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本(预)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3年河北普通类招生章程,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本(预)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3年河北普通类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2023年河北普通类招生章程2023/5/10

2023上海高考英语听力试运转音频

上海高考考试信息,2023上海高考英语听力试运转音频
上海高考考试信息
上海高考考试信息上海高考考试信息2023/5/10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