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单招实施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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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0
(四)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时间安排:4月11日-12日
2、确认地点: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漯河市郾城区牡丹江路1号)
3、携带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漯河食品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申请表》。不到校确认信息的视为报名无效。
4、照相
5、签名确认报名信息并交表
6、领取准考证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将在网上及时公布,请关注。)
五、资格审核
在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学院借助河南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对报名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1、命题:文化基础和职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命题工作,由我院命题考务组组织专家进行全封闭式命题。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及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考核: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3、评卷:组成评卷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由文化基础和职业基础综合素质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考核:语文、数学、外语,一份试卷,总分300分(三个科目各占100分)
2、职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总分为30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操作能力。
3、文化基础考核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8:30-11:00,其它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4、加分政策。按照省定高招加分政策执行。
八、录取工作
(一)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二)总分测算:
考生总分为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5+职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得分*0.5+照顾加分。
(三)录取程序
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按职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公示预录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5、上报预录结果。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6、下发录取通知书,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
7、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可根据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转为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九、工作日程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3月1日前 | 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单招工作相关办法方案,完善网上报名系统 |
3月10日-4月10日 | 考生登陆漯河食品职业学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 4月10日18:00。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另行网上公示 |
4月5日 | 确定考核方案,完成命题工作 |
4月11日-12日 | 考生到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审核现场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
4月13日 | 进行文化基础综合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及面试 |
4月30日前 | 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公示预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9月上旬 | 组织新生入校报到 |
(如有调整,网上公告)
十、组织新生报到和复查
1、9月上旬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组织新生报到。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