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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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0
3、本科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为:
①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只制定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②其余各专业均制定艺术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即为专业合格证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
①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设计管理方向)、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艺术设计(饰品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建筑空间设计方向)、工业设计、摄影、雕塑、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数字传播设计方向)、美术学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2.5 + 普通高考(微博)文化成绩
②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2.5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注:该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录取时还要制定数学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③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④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4、高职专科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办法为:
各专业均制定艺术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即为专业合格证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
①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家用纺织品设计方向)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60%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40%
②装潢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70%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30%
③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注:1、文化课总成绩为考生高考原始分数;
2、对个别高考成绩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其文化课总成绩按满分为750分折算。
八、招生业务职能部门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 0411—86323661、86323693
传 真: 0411—86323799
邮政编码:116034
网 址:www.dlpu.edu.cn
九、本章程由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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