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高职单招
2022/1/8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内唯一一所金融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创办于1954年,前身是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辽宁银行学校、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现将《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公布,供考生参考,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 组织领导机构
(一)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 确定招生计划, 制定实施方案, 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组 长: 白广申
副组长: 孙迎春
成 员: 纪义韬 于 楠 时武略 苏文豹 孙 敏
邢季华 高 翠 窦丹龙 ***
领导小组设在招生就业处, 于楠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组、 命题考务组、 招生录取组、 技术支持组、 综合服务组、 财务收费组、 安全保卫组、 后勤保障组。
1.招生宣传组
组长: 于楠 孙敏
成员: 招生就业处、 武装部、 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负责高职扩招专项宣传和咨询接待服务工作。
2.命题考务组
组长: 时武略
成员: 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负责命题及考务相关工作。
3.招生录取组
组长: 于楠
成员: 招生就业处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 负责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工作。
4.技术支持组
组长: 苏文豹
成员: 网络中心相关人员
职责: 负责招生系统运行维护、 网络畅通和数据安全工作。
5.综合服务组
组长: 纪义韬
成员: 党政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 负责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期间公务用车安排及有关领导接待服务工作。
6.财务收费组
组长: 邢季华
成员: 财务资产处相关人员
职责: 负责高职扩招费用收支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 窦丹龙
成员: 安全保卫处相关人员
职责: 负责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8.后勤保障组
组长: ***
成员: 后勤保障中心及卫生所相关人员
职责: 负责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期间校园水电保障、 通勤车辆、环境卫生、 医疗救护、 餐饮供应等工作, 以及新生入学体检工作。
(二) 学校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 为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监督及审计机构, 负责人: 高翠。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一) 第一阶段招生计划(8 月 24 日考试)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计划类别 | 学费∕年 | 学制 |
| 1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40 | A 类 | 5000 | 3 年 |
| 2 | 国际金融 | 40 | A 类 | 4800 | 3 年 |
| 3 | 保险 | 40 | A 类 | 4800 | 3 年 |
(二) 第二阶段招生计划(11 月 23 日考试)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计划类别 | 学费∕年 | 学制 |
| 1 | 物流管理 | 40 | B 类 | 4500 | 3 年 |
| 2 | 市场营销 | 80 | B 类 | 4500 | 3 年 |
| 3 | 电子商务 | 40 | B 类 | 4800 | 3 年 |
| 4 | 财务管理 | 90 | B 类 | 4500 | 3 年 |
注:
1.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 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A 类招生计划只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B 类招生计划只招收退役军人; C 类招生计划只招收下岗失业工人、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3.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 在学生资助、 专升本、 毕业证书等方面与我校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关于退役军人补偿学费和报考统招专升本, 按国家政策执行。
三、 报名、 收费及体检要求
(一) 报名条件
1.参加我省 2019 年高职扩招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和已参加我省 2019 年统一考试报名(含普通高考、 职业教育对口升学、高职单招) 且没有被录取的考生。
2.报名考生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学校将于开学后进行身体复查, 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二) 报名及填报志愿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 2019 年 8 月 11 日——8 月 20 日; 第二阶段 2019 年 11 月 11 日——11 月 19 日。
2.报名形式: 采取网上报名、 填报志愿形式, 考生通过学校网站招生报名系统实名注册, 按流程进行报名。
3.填报志愿: 考生可在对应类别招生专业中填报 1-3 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 并可以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4.报名网址: http://www.lnfvc.edu.cn/
(三) 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 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人, 因故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 可按报名系统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到校现场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已缴纳报名费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于考试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到学校办理退费手续。
(五)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考生方可使用学校招生系统自助打印准考证。
四、 命题与教务管理
(一) 考试科目
1.第一阶段(A 类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 择优选拔录取。 考试科目: 语文 120 分, 数学 12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 60 分, 总分 300 分。
2.第二阶段(B、 C 类招生计划) 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 择优选拔录取。 考试科目: 职业适应性测试 100 分, 总分 100分。 附加题 10 分(主要测试汉语阅读理解分析能力, 不计入总分)。
(二) 命题范围
1.语文、 数学命题范围参考普通高中和中职语文、 数学教材。
2.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范围参考《职业核心能力基础训练》(主编: 尹凤霞, 范琳;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4 年 8 月)。
(三) 命题管理
为确保命题安全, 保证试题质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学校制定《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附后), 并依据该办法组织我校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命题工作。
(四) 教务管理
学校按照“标准不降、 模式多元、 学制灵活” 原则, 做好分类教育管理工作。 根据考生的专业基础、 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单独制订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 单独编班, 弹性学制, 依托信息化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模式, 在提升学生文化素养的同时, 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提高学生就业择业能力。
五、 考试时间、 地点
| 批次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第一阶段 | 2019 年 8 月 24 日上午 |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沈阳市沈 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 38 号) |
| 第二阶段 | 2019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
六、 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 实施阳光招生, 确保录取公平、 公正、 公开。
(一) 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 录取原则
1.报考 A 类招生计划的考生,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 的原则,按照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依次按语文、 数学、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报考 B 类招生计划的考生,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 的原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 按附加题成绩择优录取。
3.报考 C 类招生计划的考生,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 的原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 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 按附加题成绩择优录取。
4.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 在学生资助、 专升本、 毕业证书等方面与我校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如因个人主观原因中断学习离校, 其所交的学费、 住宿费按实际在校时间(以月为单位, 不足 1 个月按 1 个月计算) 扣除后, 余额予以退还。 其他服务性收费如已经发放实物或已经提供服务, 不予退返。
七、 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 考生成绩于考试结束 5 日内在我校网上招生系统***布。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到校复核。
(二) 录取工作组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 报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 考生预录取结果于成绩复核结束后 2 日内在我校网上招生系统***布。
(四) 两个阶段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后, 为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 招生咨询、 申诉和举报受理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24-62299413, 024-62837633
学校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 38 号
邮政编码: 110122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019 年高职扩招咨询 QQ 群: 554121866
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 实施监督, 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诉举报电话: 024-62837609
九、 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宣传网址
http://www.lnfvc.edu.cn
十、 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安排
| 时间 | 工作安排 |
| 8 月 11 日——8 月 20 日 | 第一阶段考生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 缴纳考务费 |
| 8 月 21 日——8 月 23 日 | 第一阶段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
| 8 月 24 日上午 | 第一阶段考试 |
| 8 月 24 日——8 月 25 日 | 评卷、 汇总成绩 |
| 8 月 26 日 | 公布第一阶段考试成绩 |
| 8 月 27 日 9:00—14:00 |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校复核 |
| 8 月 28 日 | 公布第一阶段考生预录取结果 |
| 9 月 20 日前 | 省招考办审核备案第一阶段预录取结果 |
| 2019 年秋季 | 发放第一阶段考生录取通知书、 新生开学 |
| 11 月 11 日——11 月 19 日 | 第二阶段考生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 缴纳考务费 |
| 11 月 20 日——11 月 22 日 | 第二阶段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
| 11 月 23 日上午 | 第二阶段考试 |
| 11 月 23 日——11 月 25 日 | 评卷、 汇总成绩 |
| 11 月 26 日 | 公布第二阶段考试成绩 |
| 11 月 27 日 9:00—14:00 |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校复核 |
| 11 月 28 日 | 公布第二阶段考生预录取结果 |
| 12 月 20 日前 | 省招考办审核备案第二阶段预录取结果 |
2020 年春季 | 发放第二阶段考生录取通知书、 新生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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