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水电站发电站承包合同(2)

合同样本
2011/10/26
七、如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营时,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按时交纳每年的承包金,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力加收乙方一定比例的滞纳金。
八、因国家政策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本着为对方负责的态度,妥善解决问题,力争使各自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九、承包期满,双方应对承包经营期间的资产进行合理清算,并优先由乙方进行继续承包。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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