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鉴赏和解析

古诗
2024-6-20 10:15:38 文/齐浩然 图/杜博
原文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鉴赏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阐述儒家道德观的重要篇章,主要论述了义与生、死之间的关系,强调道德和义的重要性,指出人们在面对生死抉择时,应当优先选择道德和义。
孟子以“鱼”和“熊掌”作比喻,说明人在面对两者不能兼得的情况下,会舍弃鱼而选择熊掌。接着,孟子提出“生”和“义”的关系,指出在生和义不能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这一论述突出了义的重要性。
孟子进一步分析了人的欲望和厌恶,指出人生所欲有甚于生的东西,所以不会苟且偷生;人生所厌恶的东西有甚于死的,所以有些祸患是不逃避的。由此可见,人生在面对生死抉择时,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这是一种高尚的道德选择。
最后,孟子强调这种道德选择不仅仅是贤人所具有的,而是人人皆有,只是贤人能够保持不丧失而已。这表明孟子认为道德选择是人性中的一部分,是人人皆有的本性。
解析
孟子的《鱼我所欲也》通过简单明了的比喻和深刻的哲理,阐述了儒家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下面,我们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析。
比喻法的运用
孟子以“鱼”和“熊掌”作比喻,形象地说明了在面临选择时,人们会优先选择更重要的东西。这个比喻为接下来的论述奠定了基础,使抽象的道德观念变得具体而易于理解。
道德优先的观念
孟子通过“生”和“义”的对比,提出了在生死抉择时应优先选择道德和义的观点。这种舍生取义的精神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了道德和义在人生中的至高无上地位。
人性本善的体现
孟子认为每个人在内心深处都有对义的追求和对不义的厌恶,这种道德选择不仅仅是贤人所具有的,而是人人皆有的本性。这体现了孟子“性善论”的观点,认为人性本善,只是有些人由于环境或其他原因丧失了这种本性。
现实意义
孟子的《鱼我所欲也》不仅在古代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现代社会同样具有深刻的启示。它提醒人们在面对利益和道德的抉择时,应当坚持道德原则,不为物欲所惑,不为利益所动,这对于个人的品格培养和社会的道德风尚具有积极意义。
结语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对儒家道德观念的经典阐述,通过生动的比喻和深刻的哲理,强调了义在人生中的重要性,展现了孟子的人性观和道德观。通过对这篇文章的深入解析,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孟子的思想及其对后世的影响,进而在实际生活中践行这些道德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