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有哪些

中考历史
2022/2/1
北宋建立以后,从收夺兵权、政权、财权归皇帝人控制入手,来加强中央集权,以达到国家政局的长期稳定。
一.集中军权
1.宋太祖解除禁军(国家正规军)将领石守信等人的兵权。
2.陆续削减节度使的实权,使其徒有虚名。
3.将禁军的统领权一分为三,都直接对皇帝负责。
4.设立枢密院,有调兵之权但不直接统领军队;而统领军队的将帅却无调兵之权,使其互相牵制。
5.规定禁军定期更换驻地,统兵将领不随军调动,以防止武将专权。
二.集中行政权
1.在中央:主要是削弱和分割宰相的权利,便于皇帝总揽大权。
(1)北宋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
(2)设枢密使管理军事,分割宰相的军权。
(3)设三司使管理财政收入等,分割宰相的财政权。
2.在地方:知州由中央派遣文官担任,各州又设通判,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1)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情况。
(2)各州的公文必须由知州和通判联合署名才有效,以使他们互相牵制。
三.集中财政权和司法权
1.北宋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留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由转运使全部运送中央,这就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
2.为了扭转节度使控制地方司法的局面,规定地方司法人员改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需报请中央复审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