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设置通判的主要目的是

中考历史
2022/1/31
宋太祖设通判的目的是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
宋太祖设立通判的主要职责如下:
1、防止当时的地方官(州郡官)尾大不掉,为了能够监视这些人,皇帝选择在州郡设立通判一职,作为当地的副职从而对权力进行制衡,地方州郡官的一举一动都完全掌握在皇帝手中,同时通判与权知军、州事等官员共同处理地方的政事,从而形成多方面的制衡,同时也有利于监察腐败现象。
2、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州府的公事,须经过通判连署方能生效,并有监察官吏之权,号称“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