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2013年中考时间(考试时间)安排(2)

巴中中考
2013/5/15
4、规范自主招生:国家、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可自主招收5%的特长生;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20%。“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5、鼓励创新争优: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得等级奖和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等的学生,在高中录取时可享受政策加分(具体方案另文下发)。
(二)录取时间
2013年7月2日至10日。补录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23日。
(三)录取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依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城区普通高中所录取新生学业水平考试必须达到D1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及以上;农村普通高中必须根据学生的志愿,参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所录取普通高中学生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五、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区)教育局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严格的公示、诚信、监控评估等制度,规范程序,公开过程,严禁泄漏考生信息和考试成绩,杜绝****现象。
(一)完善公示制度。县(区)教育局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切块定向分配情况、高中阶段学校应向考生公示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
(二)落实诚信制度。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健全监督制度。各地应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社会监督。市、县(区)教育局要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在考试和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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