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报到、节假日出行……学校疫情防控最新通知!

杭州师范大学
2021-9-17 10:19:45 文/张梓涵 图/冯婉如
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精神,对近期我校师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进(返)校审核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进(返)校材料严格审查,全体新生必须核验14天健康打卡、动态行程卡、进校日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符合条件者授予通行码,对于不满足进(返)校条件的申请一律不予通过。
(一)正常进(返)校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返校前连续14天居家身体健康,无发热等十项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连续14天健康打卡,查验“杭州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色且行程卡所经地区不带星号。
2.返校前14天内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人员,未密切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3.返校前14天内无国(境)内中高风险旅居史。
4.返校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返回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进(返)校
1.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等十项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被确诊新冠/疑似/无症状感染的(需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诊治,排除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并康复后,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返校)。
2.返校前14天内杭州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或健康码国际版为“橙码”、“黄码”的,或行程卡“黄色”、“红色”且行程卡所经地区带星号一律暂不返校(按属地疾控要求完成必须的隔离医学观察,持当地隔离观察单位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返校)。
3.返校前14天内与确诊新冠/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
4.返校前14天内在国(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不返校。
5.返校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6.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国留学生、外籍教师、港澳台师生,暂不返校,具体返校安排按上级规定再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返校后需隔离观察
1.返校路途中乘交通工具被防疫追踪,且目前无发热等十项新冠相关症状者。
2.返校途中有发热等十项新冠相关症状,经指定医院排除新冠但目前无需住院治疗的。
3.返校申请时健康码和行程卡绿色,到校后健康码或行程码变成红色或黄色的。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
新冠早期十项相关症状:发热、干咳、咽痛、鼻塞、流鼻涕、眼部结膜炎、肌肉酸痛、味觉、嗅觉改变、腹泻。
对师生暂不能进(返)校的原因,各学院要及时告知本人和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保持联系、了解动态情况,待进(返)校条件符合、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返校。
(四)新生报到期间,为避免师生返校期间门岗处拥堵,对于返校前满足14天健康打卡、通行证审核通过的新生,门岗查验通行证、测温后即可直接放行;对于未满足14天健康打卡的师生,学院应严格核查相关原因,从严审核放行条件,符合返校条件后再给予开通临时通行证。
二、加强校内活动管控
各单位要严控在校内举办200人以上的大型聚集活动,若必须举办,应按照“一活动一方案”的要求做好疫情风险研判和防控方案,并向学校防控办报备,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举办。校内线下会议及活动,原则上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参加。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各单位再次核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详见国务院客户端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发布信息)无法返校的师生和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情况,实时掌握相关人员信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的师生应暂缓返校,如已返校,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或设区市、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但已有阳性病例且实施全域核酸检测的重点区域的师生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学生共同居住人中有处于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的,学院要引导学生避免接触,并在居家健康观察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

四、严控近期师生出省
各单位应引导师生就地过节,尽量减少跨省流动,劝阻师生国庆期间非必要不出省,中秋期间非必要不出市。师生必须出省应向所在单位履行报批手续,所在单位应承担起日常监测责任,要求师生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需提交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严控外来人员入校
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对于有必要原因进校的人员,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防控要求审批,重点审核健康码、14天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来自省外访客需提供),对来自中高风险区及行程卡上有星号的人员一律不予入内。
六、继续动员新生进行疫苗接种
请各学院继续动员新生在开学前完成疫苗接种,于9月20日前将2021级新生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况报防控办。针对未接种疫苗的学生,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动员工作,做到应接尽接。
七、加强师生日常管理和防控宣传
师生返校以后,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身日常防护,坚持每天健康打卡。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师生疫情防控指导,引导师生尽量不到人员密集或封闭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和到人员密集场所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强化落实“讲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聚会、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
校防控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编辑:李虹竹
责任编辑:陈鑫田盛监制:周志琴
出品:党委宣传部、校融媒体中心
为HZNU点亮在看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