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解读(附原文)

云南省教育厅
2020-4-19 19:40:28 文/张磊 图/高远航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云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师教育改革,为全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当前我省教师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需要。
2018年中央和省委分别印发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意见、全国教育大会的召开,都将教育和教师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为加强教师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文件要求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健全教师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结合我省当前振兴教师教育的实际需要,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云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对近三年加强教师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制定思路:问题导向,细化措施
《云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基础教育“四有”好教师为目标,以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教师教育创新改革为动力,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服务能力为突破,针对当前我省教师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服务基础教育能力较弱、师范生培养质量不高的问题,从教师资源供给、培养规格层次、教师教育模式、师范院校作用、教师教育保障水平等维度,重点提出“加大师范生培养力度”“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提升教师教育质量”“加强教师教育实践育人工作”,以及“提升教师教育保障水平”“加强组织保障”7个目标任务,细化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教师教育振兴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三、主要内容:对症下药,明确重点
(一)在加大师范生培养力度方面,合理确定师范类招生计划,优化师范生培养结构,明确各学段教师培养重点。引导鼓励有关院校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
(二)在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方面,重点完善省级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完善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有编有岗。省级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加强学前教育专科、小学全科以及初中“一专多能”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切实提高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质量,鼓励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设立面试环节,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和从教潜质。鼓励男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三)在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方面,要求省内师范院校要聚焦师范生培养的主责主业,跟踪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和重点工作,调整师范生培养的定位和方向。自2020年起,各师范院校应当选择一至两个专业进行培养方案的改革,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实施。同时,要强化师范生培养重点,各院校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师范生培养全过程,实现学科、课程、活动全覆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培养基础教育“四有好老师”为目标,将师德养成教育浸润于师范生培养全过程,构建以师德养成为底色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引导学生走上学习型教师道路。探索实行志愿服务学分制。注重中小学教材教法的教学及研究,注重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训练和综合性基本技能的培育,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涵养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合理安排儿童心理学等教学内容。把阅读作为第二课堂的主阵地。鼓励院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综合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做好随班就读工作的基本能力。
(四)在提升教师教育质量方面,提出完善健全院校师范专业质量监测体系,将中小学用人反馈纳入监测体系。省教育厅通过招生计划调整等手段对监测结果予以运用。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认证结果与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挂钩,并作为资源配置、招生计划安排、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同时向社会公布,为用人单位招聘提供参考。未通过认证的专业,实行限时**和退出机制。并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
(五)在提升教师教育质量方面,找准方面,提出面向基础教育实践培养师范生。培养院校要围绕基础教育实践从教学、考试、实习、毕业等四个环节全面推进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改革。明确师范生教育实习时间、内容和形式要求,强调建立健全教育实习工作协同推进机制,确保教育实习工作高质量落实到位。
(六)在提升教师教育保障水平方面,从2020年起,推动高水平大学参与教师教育,建设一批教师教育基地。建立地方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要求培养院校重心下移,要按照教育部门要求,定点联系若干所薄弱学校或选派优秀师范生到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实习支教,帮助薄弱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帮扶工作实施情况将作为评价培养院校办学思想、办学水平和办学成效的重要指标。
《云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同时明确了各方职责。其中,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教师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密切配合、主动履职尽责,共同为教师教育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来源:厅教师工作处
编辑:王世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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