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西藏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2)

西藏美术联考信息
2015/12/11
3.加试时间
(1)初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27日至28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5日
(2)复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29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6日
4.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15]890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音乐学类专业初试加试费100元/人,复试加试费60元/人。
5.参加考试时,考生应按考试科目自备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三)舞蹈学类
注:【舞蹈学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见附件】
1.加试地点
拉萨考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西藏大学新校区);
昌都考区: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2.加试科目:舞蹈学类科目为舞蹈表演,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舞蹈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初试总分200分,140分以上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总分200分。
(1)初试科目
面试(身高测量、目测外形50分、语言表达10分)
基本条件测试(柔韧测试70分、弹跳测试50分、旋转测试20分)
(2)复试科目
艺术素养(歌曲演唱30分、舞蹈动作模仿30分、即兴表演50分)
专业能力(技巧组合展示30分<可自备音乐>、艺术表现力60分<自备3分钟以内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要求音乐格为CD格式>)
3.加试时间
(1)初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27日至28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5日
(2)复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30日至31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6日
4.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15]890号文件规定,需缴纳舞蹈学类初试加试费100元/人,复试加试费60元/人。
5.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五、成绩公布
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统一考试成绩于2016年1月25日左右发布,并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考生持专业加试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专业加试成绩单。
六、违规违纪处理
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保障措施
各地区(市)招生办、各相关招生院校务必尽快将该通知转发本地(市)所辖学校,并督促做好宣传工作。
区招生办派巡视员监督、检查各考区艺术加试考试实施情况。考试结束后,巡视员向区教育考试院书面报告考试实施情况。
区招生办建立监督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指定专人受理并及时按照规定调查处理。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891-6599817,区招生办举报电话:0891-6335325;区招生办举报邮箱:Email:xzjyksy@163.com。
自治区招生办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邮政编码:850000,电话:0891-6322440,传真:0891-6335325 Email:xzjyksy@163.com。西藏大学招生办电话:0891-6331646,Email:zsb@utibet.edu.cn。昌都市招生办电话:0895-4822318,Email:lianzhan_1314@163.com。
附件:1.2016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填报注意事项
2.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招生区外院校在藏专业加试申请表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附件1
2016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填报注意事项
1.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由报名地址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登陆http://220.182.46.134或www.网址未加载网站),使用“系统设置->修改个人信息”功能修改个人密码。
2.考生利用“网上报名->编辑报名信息”功能填报报名信息。
3.通过报考专项申请,在网上办理照顾加分、特殊专业加试政审申请。
4.填写完毕,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上报信息完成网报。报名结束,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和提出各种申请。
5.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领取《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点盖章有效)。
6.在编辑信息时,除考生评语不多于100个汉字外,其他各类型的编辑信息都不得超过32个汉字。其中,数字可使用半角字符,其他字符必须为全角字符,否则无法正常编辑、保存。
7.如需考藏语文、汉语文科目,试卷项目选择“民族试卷”。
8.信息表中的联系电话必须为11或12位数字;生日、简历一、简历二中的起始结束日期,父母亲进藏、离藏日期都必须为8位数字(年4位、月2位、日2位);邮政编码为6位数字;证件如为身份证(包括户主身份证号、父亲身证件号码等),必须为15或18位,只有18位时最后一位可以为X,其他情况必须为数字,军官证、士兵证只保留其中数字。
9.表中所涉及各类姓名(如证明人、户主姓名等)、职务必须为小于等于4位的汉字,不可含空格、字母、数字、标点或控制符。
10.表中所涉及描述(如特长、奖惩、工作、学习单位等)不能全部为数字、字母。
11.考生父母目前仍在藏者,父母离藏日期填写“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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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招生区外院校在藏专业加试
申请表
院校名称 | |||
办学性质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手 机 | ||
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年 月 日 | |
加 试 专 业 和 收 费 标 准 | 加试专业 | 加试费用 | 被录取后每年学费 |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