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日至14日为城区“禁噪”期

2022艺考
2013/5/21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市城管监察支队自5月17日起向市城区学校、考点、居住区域周围的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下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管的通告》,并按规定加强对中、高考考前及考试期间(6月1日至14日)市城区学校、考点、居住区域周围的噪声监管。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管的通告》规定,自6月1日至14日,市城区学校、考点、居住区域周围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12:00至14:00)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禁止商业经营宣传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通过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禁止擅自使用车载高音广播喇叭巡回播放;禁止使用伴唱机、乐器进行露天娱乐或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禁止在考点周围进行其他发出噪声影响考试的行为;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单位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经批准的紧急抢修、抢险作业除外);高考期间(6月7日至9日)、中考期间(6月11日至13日),在考点周围200米以内凡产生噪声干扰考试的建筑工地和室内装修一律停止施工作业。
市城管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该《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监管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对违反该《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进行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