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评素材|不影响他人是最基本的文明素养

播音主持艺考知识
2020-12-06 18:08:14 文/施若熙 图/韩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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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河南省许昌市日前举行《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唱歌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夏季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冬季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进行以上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对违反者将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看法:
这条规定确实很有必要。在夜深人静时,人们对声音异常敏感,音量不怎么大、甚至在白天感觉不到的噪音都会对他人产生干扰,甚至变得难以忍受。而歌唱、跳广场舞等活动又必然发出声音,使得活动者与受影响者之间产生难以把握乃至难以调和的矛盾。要有效避免这种矛盾,就得釜底抽薪,在相关时间段内禁止这类活动。
在现代社会,法律和道德都要求人们注意权利与行为的正当界限,不对他人造成侵犯、侵扰。这既是对权利的正当限制,也是社会自由与和谐的保证。权利与自由的本质在于自己的权利能与他人的权利共存,不相互冲突,否则就会由于相互冲突、倾轧造成丛林状态。没有保障就不可能有自由,无法防止侵犯也就无所谓权利。
文明不仅仅包括语言文明、衣着文明等,更为基础的是对他人尊重,不随意干扰、侵扰他人。在尊重他人的基础上才会产生真正的文明,也只有懂得尊重他人,进行任何活动时避免对他人造成侵扰,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无谓的纠纷冲突,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
| 来源:北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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