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广西民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1艺术类招生公告

清和美术网
2021-1-03 22:26:42 文/石磊 图/陈悦心
最新发布的三所统考招生的综合类院校招生方案整理如下:
泉州师范学院
2021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办法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招生考试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类别

二、专业考试与方式
1.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由各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类别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2.音乐学(南音教育方向)面向福建省招生,要求达到音乐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会说闽南话,有南音基础。
3.音乐学(南音传承方向)面向福建省招生,考生在达到音乐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的基础上,还必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达到合格线以上。校考的具体要求以学校公布的2021年音乐类招生简章为准。
三、录取原则与办法
(一)录取原则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考生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要求。
3.考生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办法
1.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以专业成绩或文考成绩投档的,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平行志愿特征分排序。
3.音乐学(南音传承方向)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平行志愿特征分排序。
4.专业分配原则:按院校投档的省份,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及之后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四、其他
1.以上内容如有调整,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为准。
2.学校将根据本招生考试办法制定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广西民族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广西民族大学创办于1952年,坐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风景秀丽的相思湖畔,校园环境幽美静谧,建筑风格古朴典雅,人文氛围深厚浓郁,具有鲜明的壮乡民族特色和东南亚异域风情,学校入选《环球人文地理》中国九所最富有诗情画意的大学之一,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相思湖校区、思源湖校区和武鸣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600多亩。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现有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技术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82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2个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现有教职工2403人,其中专任教师1350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225人,其中研究生3045人,其他本科、专科及预科各学历层次学生共23584人。少数民族学生占50%以上,涵盖53个民族。留学生596人。现有24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
二、招生学院简介
(一)传媒学院
传媒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民族大学三方共建单位,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编辑出版学、传播学、新闻学等5个本科专业和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影视文艺理论与创作2个硕士研究生方向。现有在校本科生1139人,硕士研究生32人,在职教职工55人。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队伍5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3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44人。学院大部分教师具有传媒一线从业经验,是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师德品质良好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传媒学院学科特色鲜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特色专业,传播学是校级一流本科专业、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广播电视编导、编辑出版学专业是学校特色专业,广播电视传播研究基地是校级重点研究基地(实验室),传播学研究是校级创新研究团队,编辑出版与文化传播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传媒学院教学条件完善,有融媒体演播实训中心、广播电视实验教学中心、新闻出版实验教学中心,设有播音实验室、虚拟演播室、电视演播实验室、非线性编辑实验室、数字传媒实验室、编辑出版实验室、数字出版传播实验室,还有录音间、广播直播间等40多个校内实践教学场所。
传媒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良好,与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人民出版社、广西科技出版社等30余家媒体单位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是广西电视播音主持理论研究基地,近年来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分布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市广播电视台、通讯社、报社、出版社、各大网站、政府机构及各大传媒企业等单位。
(二)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7个本科专业,艺术硕士点1个。现有在校生1300余人,专任教师5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15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0人。学院设有民族美术创作研究所、民族音乐表演研究所、民族音乐创作研究所、西南少数民族建筑及装饰艺术研究所和书法文化研究所。学院教学条件完善,拥有适应专业发展、设备先进的标准专业录音棚、摄影棚、表演排练厅、琴房、独立音乐厅、独立艺术品展览厅、艺术设计工作室、构造与模型实验室、产品设计实验室等专业教学实验场所。学院重视基础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与多家文化机构、设计公司建立人才培养合作关系,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一专多能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竞赛和国内外大型文艺展演等艺术实践活动,屡创佳绩,成果丰硕。学生综合素质好,就业竞争力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三、本科专业介绍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艺术学及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水平和艺术鉴赏能力。可在广播电视台、艺术院校、影视传媒、文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文艺表演、新闻采编以及教学科研工作。核心课程:普通话语音和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节目主持人概论、文艺作品演播、广播电视即兴口语表达、影视配音、影视表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新闻采编、艺术概论、传播学概论、中外文学、演讲与辩论、摄影摄像技术、形体训练、影视化妆等。采取小课模式和特色化训练方式教学。
(二)广播电视编导。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的教学秉持创新创业教学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眼于广播电视发展的学科与产业前沿,旨在培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纪录片导演、频道与栏目策划、节目采访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三)美术学。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创作方法、理论知识和表现技能,能在文化艺术传播领域、美术教育领域、设计行业、出版行业、博物馆、文化馆等企事业机构,从事艺术管理、美术创作、美术教育、美术研究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中外美术史、现当代艺术研究、美术概论、造型基础、工笔画、水墨画研究、中国画创作、民间民族美术、材料技法研究、油画创作、摄影技术等。
(四)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备视觉传达设计与策划、设计教学和设计研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把握设计市场方向和较强开拓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在教育、出版行业、品牌形象设计行业、文化传媒公司、电视台等企事业机构从事企业形象设计、品牌形象包装、广告设计、展示设计、产品市场推广与策划等相关工作,或从事设计研究、教学与设计管理等工作。主要课程:广告摄影、字体设计、版式设计、插画设计、招贴设计、书籍装帧、标志与CI设计、广告创意与策划、民族民间元素设计、包装设计、UI设计、影视广告、项目策划与设计推广等。
(五)环境设计。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备环境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设计实践能力和项目开拓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毕业后可面向各类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从事环境项目设计、环境设计项目策划与管理、工程实践等方面的工作。也可从事艺术设计教育、美育培训研究等工作。主要课程:形态构成设计、中外建筑专题、建筑模型制作、设计调查方法、设计项目一(居住空间)、设计项目二(室内软装设计)、设计项目三(公共空间)、设计项目四(商业空间)等。
(六)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民族歌舞乐实践能力、教育和创作能力。培养能胜任社会音乐团体、文化宣传策划、各类院校及科研单位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主要课程:开设教育部规定的国家标准要求基础课程外,设有广西民族歌舞习演、广西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保护、广西及东南亚特色乐器演奏、田野采风等特色课程。
(七)舞蹈学。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有舞蹈教学、表演及编导、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论知识等研究和艺术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在艺术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中专学校、电视台及相关的艺术部门从事舞蹈表演、编导、艺术指导以及教学、科研工作。主要课程: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赏析、舞蹈教学法、编舞技法、芭蕾舞、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现代舞、广西少数民族民间舞蹈、东南亚舞蹈、舞蹈剧目课、拉丁舞等。
2021年艺术类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一览表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预收 学费 (元/年) | 招生地区 |
传媒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80 | 12000 | 广西、河南、山西、江西、湖南、湖北、安徽、黑龙江 |
广播电视编导 | 80 | 12000 | 广西、河南、山西、江西、湖南、湖北、安徽、黑龙江、山东 | |
艺术学院 | 美术学 | 60 | 12000 | 广西、山东、江西、安徽、四川、云南、贵州、湖南、广东、浙江、江苏、福建 |
设计学类(包含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140 | 12000 | 广西、山东、江西、安徽、四川、云南、贵州、湖南、广东、浙江、江苏、福建 | |
音乐学 | 90 | 12000 | 广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山西、江西 | |
舞蹈学 | 90 | 12000 | 广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山东、山西、江西、四川 | |
合计 | 540 | |||
说明:
1.招生人数以考生填报志愿时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本科生按所修学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艺术类本科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表
五、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各类高考加分)、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执行顺序志愿、单志愿或梯度志愿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各类高考加分)×30%。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各类高考加分)、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报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要求无色盲。
4、音乐学专业在河北省和河南省只招收器乐考生。
5、音乐学专业考生入校后按器乐和声乐模块培养,器乐模块按钢琴、琵琶、二胡、扬琴、竹笛、中阮、大阮、独弦琴、唢呐、笙、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古筝演奏方向进行培养,非上述乐器考生报考需慎重;声乐模块按民族唱法、美声唱法表演方向进行培养,非上述唱法考生报考需慎重。
6、身高要求:舞蹈学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3cm以上(含),女性身高163cm以上(含)。其他艺术类专业不作身高要求。
7、我校只开设《大学英语》公共外语课, 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外语基础。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30006
招生咨询电话:0771-3260410(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0771-3267117(艺术学院办公室)
0771-3267064(传媒学院办公室)
招生监察电话:0771-3260100(纪委监察室)
招生咨询邮箱:gxmdzsb@163.com
招生监督邮箱:gxunjw@gxun.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xun.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xun.edu.cn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及有关省份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及计划
1.2021年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环境设计,文理兼招。
2.学费标准:99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执行)。
3.招生计划:共90名。具体分省招生计划详见下表,最终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省份 | 招生计划数 | 省份 | 招生计划数 |
河北 | 6 | 云南 | 4 |
山西 | 4 | 陕西 | 8 |
江苏 | 6 | 甘肃 | 4 |
安徽 | 7 | 辽宁 | 4 |
山东 | 8 | 黑龙江 | 3 |
河南 | 7 | 浙江 | 4 |
湖北 | 4 | 江西 | 4 |
湖南 | 4 | 广东 | 3 |
四川 | 6 | 重庆 | 4 |
二、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完成报名。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三、录取规则
学校使用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学校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平行投档规则提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提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总分满分×4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满分×60;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的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按照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按文理分科排序。
四、资格复查及入学后相关要求
1.新生入学后,学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美术专业复测,如发现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查处。
2.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组织和监督机制
1.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9-87082862。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s://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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