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广西美术考试内容
2012/1/6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专业考试
(1)绘画类考试科目:素描、色彩(满分各300分,两科成绩直接相加为单考成绩);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加面试,成绩由面试成绩(满分600分)、绘画成绩(满分600分)组成,按7:3权重计算单考成绩(公式为:面试成绩*0.7+绘画成绩*0.3);书法方向考试科目为书法临碑贴、书法创作(满分各300分,两科成绩直接相加为单考成绩)。
(2)考试时间:以各省考点安排为准。
如有变动,请考生注意各考点的招生考试广告专栏。
(3)成绩通知: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4月15日前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的比例寄发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发通知。考生可于4月初在我校招生就业网查询成绩。(专业考试时未填写高考考生号者,请于3月底前将本人高考考生号电话通知我校0773-2290400)
2、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本校发给的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文化课全国统一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