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新艺招生就业处
2021-7-08 06:46:25 文/朱赫然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学校选调生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选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政治态度明确,旗帜鲜明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3.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对人民群众有感情、立志于投身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服从组织分配;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两年以上班干部、院(系)以上学生会和团委(支部)干部;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
7.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选调生: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言行不一、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推荐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推荐
1.宣传动员。各学院党总支、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要根据《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各地州推荐名额》(附件1)在毕业生中广泛宣传、动员,尤其是注意引导毕业生志愿服务南疆各地州。
2.组织报名。采取本人自愿报名、所在学院党总支根据选调条件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人员均须填写《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填写时,严格按照《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填表说明》(见附件3)填写,可参照《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各地州推荐名额》(附件1)中的名额选报2个志愿,分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并注明是否同意调剂。
3.审核上报。各学院党总支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进行综合排名,填写《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组织部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2021年学校选调生初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学校党委同意后予以公示。
4.网上报名。各学院党总支负责通知确定推荐人选于规定时间(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进行网上报名。
5.推荐上报材料包括:
(1)《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2)《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正反面印制)
(3)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函(党总支书记亲自署名)
(4)推荐学生学习成绩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中共党员证明(由学院党总支出具)
(6)学生干部证明(由团委、学生处、研究生处及所在学院出具)
(7)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各学院党总支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把关,于7月6日19:00前,先将本学院《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两套表电子版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王小兵老师办公邮箱,待学校党委组织部汇集相关部门综合审查,并最终确定人选后,相关学院再将被确定人选的上述7类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321办公室刘燕老师处。
(二)笔试。推荐人选统一参加2021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具体事宜详见2021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照选调名额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
(三)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入党材料、担任学生干部材料、获奖证书原件等。
(四)面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入围人选进行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到学校采取个别谈话、面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准确掌握人选在校表现和专业特长,特别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情况,确保品学兼优,严把入口。
(六)体检公示。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后,确定拟选调人员。视情对空缺岗位进行调剂递补。
(七)岗前培训。拟选调人员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选调生录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一)新招录选调生全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至少5年,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地(州、市)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期间,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二)新招录的选调生分配面向艰苦地区,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资格。
(三)选调生录用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选调生工作是党中央着眼于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活水。各学院党总支要从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薪火相传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选调生推荐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推荐任务。
(二)深入宣传动员。各学院党总支、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讲清意义,讲清形势,讲清基层是历练干部的“磨刀石”,讲清自治区党委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的导向,引导优秀毕业生到南疆、到基层建功立业、施展才干。要注意把握好质量和数量的关系,把握好个人志愿和组织引导的关系。
(三)建立倒查问责机制。对推荐人选政治标准不合格,或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学院党委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坚决防止“带病”选调。
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0991-2569401
附件:
1.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各地州推荐名额
2.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3.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填表说明
4.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5.2021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函(模板)
2021年6月30日
相关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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