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招录取将于7月上旬开始 市高招办带你详解六大事项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7-09 12:59:26 文/周晨轩
天津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全面展开。今年是巩固我市新高考改革成果之年,市高招办将坚持安全第一、公平第一、健康第一的原则,努力做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考试招生,加大为考生服务的力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遵章招生,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平公正;将秉承“心系考生,情暖院校”的理念,坚持以考生为本,优化服务内涵和服务措施,努力提升考生和招生高校的满意度。
一
七个步骤环节,了解录取全程
今年我市各批次阶段主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该模式下,录取工作主要分为七个环节。
一是模拟投档。模拟投档是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特有的工作环节,并不是向高校实际投档,而是通过运行计算机程序,对在津招生高校各专业组的生源和投档分数进行预测。模拟投档结果出来后,市高招办通过网络向每一所院校专业组公布模拟出的最低投档分、生源的分数分布等详细数据。模拟投档期间,考生档案状态无变化。
二是确定调档比例。在津招生高校依据模拟投档情况和高校的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各专业组最终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平行投档模式下通常为100%),并按规定程序与市高招办确认。如高校拟增加招生计划,需在正式投档前将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来源计划网”调入本市。
三是正式投档。市高招办按照在津招生高校各专业组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和考生志愿,将符合高校调档条件考生的电子档案投递给高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
四是审阅档案。在津招生高校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包括各专业组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体检表以及基本信息等电子档案。
五是进行预录取。在津招生高校按照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根据招生规定和已公布的本校招生章程合理安排考生专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预退档,并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结果通过网络上传至市高招办。
六是录取检查。市高招办对在津招生高校提交的预录取和预退档结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高校是否按照其招生章程规定的原则录取;高校对录取新生专业安排是否合理;高校完成计划情况;高校预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是否合理。若发现高校的预录取或预退档结果不合理,市高招办会及时指出,要求校方按规定录取,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七是录取结束。对于通过录取检查的招生高校,市高招办将予以录取结束。在津招生高校将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寄送至考生。
二
一个月录取进程,精心规划录取时间
根据今年我市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市高招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了从7月上旬开始历时一个月的各批次录取工作安排。主要录取工作和时间节点如下:
7月5日至14日,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院校录取;
7月12日至14日,提前本科批次A、B阶段院校录取;
7月16日至21日,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录取;
7月24日,艺术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录取;
7月25日,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志愿录取;
7月26日至28日,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院校录取;
8月1日至2日,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录取;
8月3日至4日,高职(专科)艺术体育院校录取、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
8月5日,高职(专科)普通批次院校录取。
三
五项“严格”举措,强化规范管理
2021年本市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多措并举,依法从严治招,强化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组织架构。建立闭合式的组织结构,市高招办建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高招录取临时党支部,录取现场将设有系统组、录检组、审核组、监察组、咨询组,各组间相互监督制约,确保录取信息准确、录取程序严谨,录取结果公平。
二是严格场所管理。录取场所实施封闭式管理,任何人进出录取场所时须进行身份核验,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以保持良好的录取环境,保证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同时,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严格教育培训。加强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工作人员经系统培训后方可上岗,通过培训熟练掌握录取政策和录取流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热情服务招生院校。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在市纪委驻教育两委纪检组具体指导下,成立市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进驻录取现场,对招生考试机构、在津招生各院校执行国家招生规定和招生计划,遵守招生纪律和招生禁令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五是严格过程管理。严格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管理要求,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和数据备份。考生电子档案的流转、招生计划的调整、招生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录取审批均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完成,市高招办与高校之间的工作轨迹全部由计算机信息系统予以记载,确保全过程全流程操作有迹可查、严谨规范。
四
30条招生“禁令”,确保公平公正
为实现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安全、透明”的目标,切实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30条“禁令”,市高招办在此郑重承诺:不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不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同时,将监督在津招生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擅自扩大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避开市高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等。
五
26项信息公开,实现“阳光工程”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市高招办在录取期间公开公示的招生录取信息共计25项,具体包括:2021年相关招生考试政策、规定;2021年招生考试实施办法;2021年招生录取投档规则;2021年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2021年在津招生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21年高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综合分分数段;2021年高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分数段;2021年高考舞蹈学类综合分分数段;2021年体育舞蹈专业综合分分数段;2021年高考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分数段;2021年高考体育类综合分分数段;2021年高考普通类考生分数段统计情况;2021年各批次录取时间;2021年各批次录取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各批次院校录取投档分;2021年各批次余缺计划;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录取名单;2021年普通高考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收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由相关高校公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由相关高校公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天津市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由相关高校公示);2021年在津招生军事、公安等招生院校面试分数线;2021年考生本人录取结果;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区考试中心咨询电话;举报电话等。
六
两项特别提示,谨防录取骗局
近年来,在招生期间,一些非法中介组织或个人,从事招生诈骗活动,请各位考生朋友和考生家长要提高警惕。一是关注高校的招生资质。一些不具备招生资质的高校通过网站、中介等进行非法招生,骗取考生学费,入学后考生无法接受正规高等教育,也无法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在此提醒考生和家长,市高招办编印并免费赠阅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中的高校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中未列出的学校在津进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均为非法招生,教育部不予注册、不予承认。二是警惕“破格”、“特招”等虚假承诺。一些社会机构或个人承诺可以帮助考生办理高收费指标生,通过“破格”“特招”等方式帮助录取等均为骗局,考生家长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市高招办强调,录取中高校招生计划的调整,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考生、家长切勿听信花钱买指标的谣言。各高校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及相关学习费用外,不会向考生收取任何与录取挂钩的费用,不会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录取。考生和家长要通过市、区和学校招生咨询部门或有关网站等正规合法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但此前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招生高校网站或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个人录取信息。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高校录取进程略有不同,市高招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将录取结果及时予以公布。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中招咨询电话:23769161 / 23767052
高招及其他考试咨询电话:23769162 / 23769300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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