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天津考生:高考那些事儿(七)高考的守护者篇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6-07 17:18:59 文/陆晓莉
今年的高考继续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实施,市招委统筹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强化落实,采取多项举措,细化各个环节,严格规范管理,依法从严治考,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考试环境,守护着广大考生,确保实现健康高考、公平高考、平稳高考、温馨高考和诚信高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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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工作职责。
分级管理,逐级负责。本市各级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疾控、网信、交通、应急、保密、市场监管、电力、气象、工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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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诚信教育和心理疏导。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围绕复习备考、参加考试等关键时间节点,指导考生做好心理调节和情绪疏导。组织学校召开诚信考试班会,下发倡议书,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考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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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考试组织各环节管理。
市区两级考试部门严格考试规范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监控试卷运转流程,确保试卷答卷万无一失;加强考前宣传和人员培训,确保考试指令和程序准确实施;实行技防与人防相结合,把好入门关和监考关。无线电管理局分路进行巡查监测,市网信和公安网安部门针对疑似试题、考试作弊等网上涉考有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考试过程管理安全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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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完善组考防疫方案预案。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完善天津市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各区结合本区实际,从实战化角度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地完善组考防疫实施方案、异常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和考试组织实施方案预案。考前组织人员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培训,并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全流程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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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考试相关人员疫苗接种全覆盖。
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考生所在学校辅助人员(送考带队教师、食宿管理员)等涉考工作人员,做到了新冠肺炎疫苗应接尽接,在考前实现疫苗接种100%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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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考点考场设备设施保障。
考前各区采取自查自评、技术检测、现场检查、反馈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标准化考场设备设施风险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加强应急处置能力,严防重大突发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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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监测并通报气象变化。
气象部门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为考生和考试服务保障单位提供高考期间气象信息。针对灾害性天气,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气象部门预告,加强全路网警力部署,确保重点道路及考点周边道路交通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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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考人员管理。
实行监考教师回避制度,凡是有近亲属参加本次高考的人员以及高三任课教师一律不准参加监考工作;实行每场轮换监考制度,每个考场的两名监考员均来自不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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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考试防疫支撑保障。
市卫健部门考前及考中对各考点进行防疫工作巡查指导,指定4所市级医院统筹保障,并为每一个考区指定2所定点联系医院,开设“绿色通道”,为发热考生提供接受核酸检测和临床检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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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监测考生健康状况。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协助监测并提供所有考生的天津健康码信息,考前14天、7天、3天至考试当天,对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全面掌握其发热史、接触史和旅居史。减少考生进入考点检验“绿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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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考生入点入场管理。
考生入点查验身份及测温后快速通过,避免考点门前形成人员聚集。每个考场均配备金属探测仪,入场考生必须接受监考教师的安全检查;逐人逐件核对考生证件,严格检查考生携带的物品,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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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密监考过程管理。
狠抓考场规程落实,狠抓精细化管理,通过电子巡查和人员巡视,监督监考员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监考,切实维护高考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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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视频监控检查。
考生均在装有高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每个考点均配备屏蔽仪、身份识别仪和信号探测器,重点打击高科技作弊;考试期间,市、区两级巡视员全程驻守考点,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市无委会将分多路进行巡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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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环境综合治理。
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无委会、通信管理、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提前做好考点周边建筑工地、道路交通、商业网点等干扰考试因素的排查和专项整治;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委及公安交管等部门加强对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周边噪声污染源的监管,停止考试期间所有夜间施工审批,做好减噪降噪工作,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考点周边开展食品安全排查及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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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考试违规惩处。
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各路守护者将严格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公平的考试环境,为广大考生保驾护航。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咨询举报电话:23769162 / 2376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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