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评进行时:教育政策摘要(二十九)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1-11-29 15:52:16 文/张磊
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应知应会手册(三)
教育政策摘要(一)
教学质量
德育
思想政治教育
(一)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252. 党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思政课建设。
253. 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讲话等要鲜明体现党的教育方针、积极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54. 就近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对接,挂牌建立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完善思政课实践教学机制。
255. 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政课,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2个课时思政课,可重点讲授“形势与政策”课。
256. 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要单独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要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
(二)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国教材〔2021〕2号)
257. 紧密结合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
(三)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材〔2020〕6号)
258. 大学阶段选择性必修课程:结合实际,统筹校内通识类课程,围绕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宪法法律等,开设本科选择性必修课程,确保学生至少从“四史”中选修1门课程。开设“四史”类思政课选修课,可将“四史”类思政课选修课与人文素质类选修课、专题讲座融合开设。
259. 大学阶段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率先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大学本科阶段必修课程: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5学分;
(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
(4)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
(5)形势与政策2学分。
(四)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
260.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动形成“三全育人”工作格局。
(五)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
261. 课程思政要融入课堂教学建设,作为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核准和教案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
262. 把课程思政建设成效作为本科教学评估、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专业认证、“双高计划”评价、高校或院系教学绩效考核等的重要内容。
263. 把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教学效果作为教师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选拔培训的重要内容。
264. 在教学成果奖、教材奖等各类成果的表彰奖励工作中,突出课程思政要求,加大对课程思政建设优秀成果的支持力度。
265. 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各高校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务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联动、院系落实推进、自身特色鲜明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格局。
266. 加强示范引领。面向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持续深入抓典型、树标杆、推经验,形成规模、形成范式、形成体系。选树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推出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设立一批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大力推广课程思政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形成广泛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六)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18〕1号)
267. 将“形势与政策”课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严格落实“形势与政策”课的学分。本科每学期不低于8学时,共计2学分。
268. 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
(七)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 )
269. 组织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加强集中教育培训和后续跟踪培养。
270. 宣传推广一批管理服务育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271. 开展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的宣传选树。
272. 增强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273. 推动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强化党的领导,健全骨干遴选程序。
274. 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设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275. 应按照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设立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
(八)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43号)
276. 辅导员培训应当纳入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
277. 学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确保每名专职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校级培训,每5年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278. 学校要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学习和研修深造,创造条件支持辅导员到地方党政机关、企业、基层等挂职锻炼,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
279. 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九)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
280. 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包含学校党委有关负责同志、思政课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应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
281. 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
282. 根据思政课教师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制定任职资格标准和选聘办法。可以在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遴选优秀教师进行培训后加入思政课教师队伍,专职从事思政课教学;并可以探索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
283. 应当设置独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统筹思政课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的管理、培养、培训。
284. 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并有长期从事思政课教学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的经历。
285. 应当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教学研讨,保证思政课专职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新入职教师应参加岗前专项培训。
286. 学校可以设置具体条件,将承担思政课教学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实效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首要考查条件和必要条件。
287. 将为本专科生上思政课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
288. 将至少一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作为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必要条件。
289. 思政课教师指导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生社团1年以上,且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290. 思政课教师在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
291. 在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指标和排次定序依据时,要结合实际设置规则,不得将国外期刊论文发表情况和出国访学留学情况作为必要条件。
292.应当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管理办法。
293. 学校思政课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统一管理。每门课程都应当建立相应的教学科研组织,并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管理人员。
294. 学校应当加强对思政课教师的考核,健全退出机制,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或理论素养、教学水平达不到标准的教师,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
295.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按照本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供稿
今日小科|贾懿(音乐学院)
编 辑|秦炜程
设 计|张锦勖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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