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高新,又一重要组织成立!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2021-1-28 22:37:42 文/孙浩楠 图/陆帆
1月19日下午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社科联成立大会
暨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
搭建新桥梁
拓展新空间
1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院长赵建会
党委书记汪仁、副院长潘昊、副院长翁连正
和学院人文社科领域教师代表
共计33人参加了大会
会议由副院长翁连正主持
学院党委书记汪仁致词

汪书记代表院党政班子对学院社科联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高校社科联是学院党政联系全校社会科学工作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加强院内外社科研究力量融合互动的工作平台。成立社科联,有助于准确把握社科工作的发展方向,繁荣和促进学术交流,普及社科知识,提供社科咨询服务;有助于专家学者开展跨学科协同攻关,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探寻合作机会。希望学院社科联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好平台作用,推动学院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服务省市重大战略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科技处处长王智荣
报告学院社科联筹备工作情况

全体参会代表审议通过了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科大高新社科联。本会是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本会是学院党政领导下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院党委和行政联系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开展社会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本会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为学院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我省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新时代追赶超越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发挥本会作为校党委行政联系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依法依规对本会会员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积极反映学校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建议和要求,维护学校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组织开展和指导学术研究活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召开学术研讨会。定期开展校内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和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参加各级各类成果评奖活动。
第七条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和咨询服务等工作,组织全校社科工作者参加省社科联开展的各种科普活动。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学校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畅通科研成果转化渠道,引导全校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党和人民“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第九条发展、壮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发现和培养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奖励和表彰社会科学先进学术团体及工作者。向省社科联推荐申报本校优秀成果、先进学术工作者等奖励、荣誉称号。
第十条完成学校党政班子和陕西省社科联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一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校内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各学院和社团,以及从事社会科学教学或研究工作的初级职称以上人员,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自愿加入本会,经本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
3.依照本会章程,自主举办各种学术活动;
4.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5.请求本会保护自身合法、正当权益;
6.可通过本会申请各级各类课题立项,参与成果评奖及各种评优活动;
7.优先获得和使用本会编印的有关资料;
8.有退出本会的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4.向本会反映工作计划和活动情况,提供学术资料和推荐科研成果。
第十四条本会团体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本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可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取消团体会员资格等处分: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危害;
二、严重违反本会章程;
三、连续十二个月不能正常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团体会员所依托的行政单位因故撤销、整编等,团体会员资格自行中止;个人会员因离职等原因其会员资格自行中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校内有关单位及各团体会员按名额分配推选产生,部分代表可由上届社科联常务委员会特别邀请,但邀请的代表不得超过代表总额的五分之一。
第十七条代表大会主要职责:
1.听取和审议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修改与通过本会《章程》;
4.选举产生新一届社科联委员会;
5.讨论和决定其它应由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委员会为执行机构。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任务是: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听取工作汇报,制定工作计划;通过民主程序增减部分委员;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委员会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委员会休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常务委员会由委员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秘书长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委员会可聘任若干专家学者担任学术委员或学术顾问,组成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本会的学术指导和成果评审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会办公室设在学院科技处。
第五章经费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本会经费来源:学校行政拨款、省社科联的资助、举办各种学术活动的收入、个人或团体的捐赠、会员缴纳的会费。
第二十三条本会经费使用与管理均按国家、学校财务制度和省社科联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本会常务委员会。
选举产生学院社科联
第一届委员会成员及机构组织

院长赵建会当选为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党委书记汪仁、副院长翁连正当选为副主席,科技处处长王智荣当选为秘书长、教务处处长陈雪梅、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马香品当选为副秘书长。

参会学院领导与当选的主席、副主席共同为“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揭牌。
赵建会院长作重要讲话

赵院长对各位代表的信任与支持表示感谢。作为学院第一届社科联主席,他要求学院社科联组织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尽快建立与省社科联的定期联络机制,实现联络工作的常态化。二是积极组织学院社会科学学科的教师把陕西省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作为研究主攻方向,不断改进和创新研究方式和方法,整合力量,发挥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在大力巩固学院现有社会科学优势学科专业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搭建学科平台,凝聚学科人才,使之与学院十四五建设规划相匹配,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相适应。四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和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工作,真正发挥社科联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新平台,新活力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社科联的成立,不仅为学校自身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构筑了新的平台、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学校与省社科联及有关方面之间交流合作搭建了新的桥梁,拓展了新的空间,必将更有力地为学校乃至全省的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SOURCE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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