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考心语 | 院校专业组的原理与价值

上海招考
2020-4-21 15:20:49 文/齐美琳 图/戴伟
院校专业组的原理与价值
文/刘玉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上一期(点击这里阅读)和大家聊了科目要求。在上海高考招生实践中,科目要求服务于院校专业组。
院校专业组是新高考改革的纯粹产物,近年来有效发挥了维护招生秩序的重要作用。这个概念的诞生,缘起于新高考模式下文理分科难以为继。2014年新高考总体方案落定以后,上海就开始考虑在考生任意选科、高校各种专业提出不同科目要求的情况下,如何将两者有机统一,设计高效有序招生的办法。
显然不能以高校本身作为整体投档单位。因为如果这样做,允许不同选科组合的考生自由填报,那么高校投档成功的考生总体成绩固然高,但各自选科组合极有可能五花八门,未必与高校各专业设定的科目要求精确匹配,难免导致考生进了档、高校没法录。举个简单例子,比如说某高校有2个专业在沪开展招生,各投放10个招生计划,A专业提出物理必考要求,B专业不限科目要求。如果以该校为单位投档,那就要按其20个计划总量投档填其志愿的20名较高分考生。假如投档成功的20人中只有5人三科选考中含物理,其他15人选考的是除物理以外的另外三科组合,那么录取情况就可能是这5名有物理成绩的考生会被按其专业志愿意向分别录取到A专业或B专业;其他15人因为没有物理成绩,不能被录A专业,只能竞争B专业。最终结果极可能是5名有物理成绩的考生不是录取A专业就是录取B专业,15名没有物理成绩的考生最多有10人被录取B专业,最少有5人被退档。对于这所高校来说,A专业将最少浪费5个计划。万一那5名有物理成绩的考生恰恰都录取到了B专业,则A专业10个计划将全都轮空。一面是考生不得不被退档,一面是计划不得不被轮空,招生事故之大莫过于此。这还只是发生在一所高校身上的简单假设,当众多高校众多专业按此方式开展招生时,各种情况交织发生,风险概率更会指数级倍增。可见,新高考模式下若按高校为单位招生,招生秩序将面临毁灭性冲击。
情况一:5人被录取A专业或B专业,15人中最多10人被录取B专业那么,A专业最少浪费5个计划,15人中至少5人被退档
情况二:
5人都被录取B专业,15人中最多5人被录取B专业
那么,A专业10个计划全都轮空,15人中至少10人被退档
解决这一问题要从根本出发,问题的根源在于投档考生的选考科目与高校接档专业的科目要求是否一致。在过去分文理科时,之所以高校招生秩序井然,是因为选考政史地的考生只能填报高校提出政史地科目要求的专业,无法填报提出理化生科目要求的专业,反之亦然。能成功填报志愿的考生,其选考科目一定符合高校相关专业招生要求,不会存在科目不匹配的现象。
根据这一原理,上海创造了院校专业组概念。首先,请高校把招生专业按照科目要求分好组,提出不同要求的专业一定要分到不同组中;而提出相同科目要求的专业,可以归并设置成一个组,也可以根据专业性质分成两个甚至若干个组。一所高校可以设置多少个院校专业组,完全尊重高校的办学意愿,既可以全校所有专业都设成一个组,满足大平台招生需求;也可以细化到每个专业就是一个组,实现投档到专业。这个过程中,唯一需要硬性规定的是,无论怎样设置院校专业组,组内不同专业必须保持同一科目要求。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不是看高校本身,而是看其下设的院校专业组。第一要素是观察不同组的科目要求。与自己的选科对得上的就可将其列为可填对象;而对不上的要理解为以往的文科生看理科专业,只能看不能填。对于考生来说,一个院校专业组就是一个独立志愿,组内所含专业就是可以选择的专业志愿。
考生要明白,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没有逻辑关系。当考生的选科符合同一高校的多个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时,他既可以只选择其中一个,也可以一个不选,也可以选择多个。选择多个时,既可以相邻填报,也可以填在志愿表的任何位序。
实施院校专业组的办法,实现了考生选科与高校专业科目要求之间的精确匹配。上海新高考以往三年的成功实践,有力证明院校专业组在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中具有分流和稳压的价值。
内容来源:本文首发于《上海中学生报·高招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