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零距离”—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6-14 14:27:39 文/刘若熙 图/丁静雯


克明峻德、格物致知
一
学院概况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于 2011 年由原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部分专业和原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3 年,山东经济学院在原基础课部建立经济法教研室,1993 年设立国际贸易法专业,2000 年筹建法学系,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2005 年系制改为院制。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的前身为成立于 1987 年的马列主义教学研究部,1998 年成立政治法律系,2002 年更名为政法学院,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法学院 2011 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在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 5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2014 年获得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 年开始招生。
学院法学专业于 2011 年成为省级特色专业、2019 年入选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先后于 2011 年和 2012 年被评为省重点学科、校重点学科,“商法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法学学科于 2014 年被评为校“高原学科”,于 2016 年遴选高原学科建设项目。同时,学院有省级一流课程建设成果与教学资源 2 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 1 人。



二
核心课和特色课导读
01
法理学
【培养目标】
引导学生掌握中国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方法和法学研究方法;提高法律理论素质和法律实践技能;明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道路和法治建设目标;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中国化的法律观;初步了解中国优秀的传统法律思想和法律文化。
【课程特色】
注重案例分析、重大法治实践研讨,注重比较分析和研究方法;把课程里的法学基本概念的讲授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深入分析比较中国法律概念的特色及其中蕴含的中国治理理念;注重课前启发、课中引导和课后巩固;不再仅仅关注法律技术本身,同时结合“四个坚持”的理论分析总结其对法律体系和运行机制的深刻影响和现实意义。
02
民法学|-总论
【培养目标】
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应当对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民事法律关系等熟练掌握,基本掌握《民法典》中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基本制度,理解民法的法理及其所体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能力培养方面,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熟练运用民法的基本原理与制度分析民事法律关系,熟练掌握并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形成解决法律问题的综合能力。
【课程特色】
课程通过系统、全面地介绍民法学的基本原理,阐述民事法学制度的基本内容,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独立地分析和解决现实社会生活中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课程结合了民法自身生活性的特点,在讲解过程中穿插了大量案例,以案释法,增进了课程的趣味性,便于学生理解掌握。
03
经济法
【培养目标】
经济法学是为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而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经济法学的体系结构、学习方法和基本知识;理解经济法的理念、原则和功能;突破本课程的难点、疑点,并牢固掌握重点;在此基础上,使学生具有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经济法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特色】
依托校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被建设成为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核心课程。教师在简要介绍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对教材内容加以拓展,并结合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法案例加深学生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理解。在课堂讨论中,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和经济法领域的社会热点问题组织学生讨论,开拓学生思维,锻炼学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除此之外,积极利用互联网教学手段开展线上答疑,通过课后巩固及时检验教学效果。
04
商法学
【培养目标】
商法学主要介绍商法的一般理论及商事部门法理论与制度,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事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使学生了解商事法律制度,理解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和商事主体的商事思维习惯和做法,对学生之后的律师执业、法官判案等职业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课程特色】
充分利用省级精品课程的建设优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公司法为例,与公司实践结合有助于学生深入理解公司内部设置三会的意义;演绎与归纳相结合,本门课程通过演绎的方法有利于使同学们更好地理解概念与原则的由来,同时,适度的对同种类不同的法律核心术语加以比较和归纳,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把握各个概念间的联系与区别;虚拟案例与实证现实案例相结合的方法,促进学生更好地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培养实际应用能力。
05
国际商法
【培养目标】
秉持“顶天立地”的育人理念,致力打造多元化课程目标体系。五个知识目标:按“知识、理解、应用、综合、评估”的五个学习层次培养学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应用能力。多重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法律思辨能力、掌握法律逻辑方法、国际法造诣深厚的研究型人才;培养具有高超实务能力的职业型国际法人才;培养能在“一带一路”“自贸区”等国家战略中提供国际法支持的国家精英型人才;培养有志于地方经贸建设、外资引入和涉外商事秩序协调的地方特色型人才。
【课程特色】
作为山东省一流线上课程资源和校级精品课程资源,本课程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颠覆传统,建立基于 MOOC 的新课程观,构建“立体开放教材”,强调学生自主认知和教师清晰的课程自知、积极的课程自为、深刻的课程自省和持守的课程自立;时尚网课,带来酷炫学习体验,打破传统教学经验桎梏,讲解风格活泼幽默;BOPPPS 分程控制模式保证有效教学,话题导入、目标确认、报告、汇报、巩固和延伸;OBE 考核促进课程持续改革,逆思维、全过程、多激励;立德树人打造具有前沿性、时代性和思政性的专业课程。
06
国际法(双语)
【培养目标】
通过双语讲授本课程,学生不仅能够切实掌握国际法的基础知识,把握国际法发展的最新动态,牢固树立维护国家主权的观念,而且还能掌握大量的国际法英文专业术语,更准确地把握条约、司法判例中的内涵。在今后的涉外实践中以国际法的基本准则、规定、原则为根据,捍卫国家利益,履行国际义务。
【课程特色】
作为山东省一流混合式课程资源,本课程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以国家在线精品课吉林大学何志鹏教授的《国际法》为线上资源结合线下授课。授课形式为讲授+课堂实践。线上学习包括观看线上视频、完成线上作业与单元测试;课堂讲授包括知识体系介绍、知识点重难点解析和经典案例分析等;课堂实践包括个人或小组项目汇报、分角色模拟联合国大会、课堂辩论等;通过线上讨论回复答疑、微信答疑和面对面答疑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问。
07
罗马法
【培养目标】
罗马法是大陆法系各国大学法学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学习本课程有助于学生掌握法律制度的起源、就公法私法的划分和部门法的结构来源、体系构造构建法律史学和比较法的维度。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可初步了解罗马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罗马法的基本精神及其制度设计,特别是了解罗马法对近现代以来民法之深度影响力,藉此了解现行立法的制度来源,与罗马法及西方各国立法的区别与联系及其历史成因,进而分析中国民法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课程特色】
由于罗马法课程作为一门法学基础课,既需要掌握基础理论与价值精神,又涉及众多具体制度,教学中主要采用理论命题论证与具体制度印证之方法,在讲解制度背景和动态发展的同时,阐述与现代制度的关联,启发对当今国际法、民法等问题的解决方法。
08
法律英语(全英文)
【培养目标】
《法律英语》旨在帮助学生系统地了解英美法律制度的概貌及民法、商法、民事程序和刑事程序等基本内容,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特别是法律语言的运用能力,使其能借助工具书较为顺利地阅读英美法律条文、研判涉外案例,成为我国当下急需的涉外法律人才。
【课程特色】
本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教师的课堂讲授以全英文为主。主要方法包括:氛围营造法,对于学生来说,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是学习捷径,通过朗读、讨论、演讲、对话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全方位了解英语的实际应用;背景介绍法,不同国家法律制度不同、渊源相异,习俗各具特色,了解其形成理由会形成学生学习的巨大动力。
09
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
【培养目标】
法学院开设该课程,不仅能够促进法学院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同时引导学生尽快融入大学的学习氛围,了解和适应大学生活,架设新生与专业教师之间的沟通桥梁,提供专业教师和新生之间交流互动的机会,引导学生形成专业认识,培养专业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特色】
课程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素养与知识技能,在帮助学生更快更好适应大学生活的同时,引导其做好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课程分为五大板块:我的大学、走进法学院、专业学业规划、专业素质拓展与能力培养规划、专业职业规划;采取小班研讨型教学方式,采用主题发言、课堂讨论、课堂辩论、名家讲座、心得交流、模拟法庭、小组竞赛、个案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主体,以问题为中心,以适当的阅读或讨论为辅助手段,强调师生的直接互动和学生的小组合作,使学生在研究问题的过程中,通过交流、互动、合作、展示等环节达到课程目标。
10
法律诊所
【培养目标】
引进“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旨在吸收国外先进新型的教育方法弥补传统法律教育方法的不足,以培养更具有专业适应性和社会适应性的实用型人才。本课程的目标是使学生提高他们理论联系实际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课程内容侧重于财经类方面的特点,更加适应司法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对财经类专业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
【课程特色】
本课程主要采用案例讨论、模拟训练、实战演练等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其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以此促进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入理解。依托法律诊所的教学成效,我院“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校园反诈等方面工作突出、成绩斐然。
11
模拟法庭
【培养目标】
本课程的开设以增加学生对法院庭审的真实体验为基本目标,以提升学生的综合法律素养为根本目标。通过参与模拟法庭的法律实践活动,培养法科学生作为未来的法律人应当具备的相应职业素质、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完成应用型人才的定位,成为能够适应司法实务要求的法律工作者。
【课程特色】
该课程是理论教学和实践锻炼结合的平台,通过案例讨论、观摩审判和法庭审理的模拟再现所学知识;是模拟审判和真实审判交流的平台,学生可以旁听庭审,获得沉浸式学习体验;是普法宣传的平台,校地合作,模拟法庭承担普法宣传的责任;是学术交流的平台,专家学者、法官、律师等实务界人士纷纷前来讲学。
三
特色实验班
01
法律与经济实验班
【培养目标】
法律与经济实验班旨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法学和经济学复合理论功底,掌握法学的经济分析和经济的法律分析技能,具有国际视野,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以及解决经济和法律交叉领域问题的能力,并具备在相关领域继续深造潜力的创新型高端复合人才。
【实验班特色】
在全面完善法学培养体系的前提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上,凭借财经类高校的专业优势,注重对学生在民商法、经济法学等领域及交叉学科领域的培养,强调对民商法、财税法、金融法、保险法等与财经学科相关的法学知识的掌握以及职业能力的培养;重视实践教学,建立系统的法学专业人才实习和实训基地,开设系统的独立实践课以及课内实践课,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以及就业创业指导。
【核心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经济法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统计学等。
02
涉外经贸法律人才实验班
【培养目标】
实验班旨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培养服务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和自由贸易区法治建设,顺应我国深化改革开放进程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和强烈的民族自豪感,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理论知识,通晓国际经贸政策及国际商务知识,专业英语水平突出,能够胜任国际组织、外国和涉外律师事务所、跨国公司、国内司法机关、政府机关、仲裁机构以及其他涉外机构的各类涉外经贸法律工作,具备创新精神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国际化、复合型、应用型卓越人才。
【课程特色】
多导师制培养模式:坚持小班教学,注重专业导师与学生互动交流,安排优质教学资源和设施,鼓励学生参与学术交流;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国际商事法庭模拟、国际仲裁庭模拟、国际海洋法模拟等教学实践环节设置,开阔学生视野、激发学习潜能,培养精英学生;中英双语及全英文授课模式:核心课程采取中文+中英双语+全英文授课模式,通过双语读书会、国际化模拟训练项目等辅助教学活动,推荐实验班学生参与海外访学及攻读海外硕士研究生。
【核心课程】
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律史、民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双语)、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职业伦理、国际贸易法(双语)、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税法(双语)、国际私法、法律英语(全英文)、国际模拟法庭(双语)等。
四
人才特色培养
学院依托一流财经特色名校发展定位,以培养法学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具有法律信仰、文化自信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致力建成“有地方特点、有财经底蕴、有实践优势、有国际影响”的新时代“四有”法学本科专业,打造山东省乃至全国重要的财经法律人才培养新高地。
创新校地合作机制,构建专业人才培养共同体。
学院获批“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与省政法委、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公检法、国内外知名高校、律所、企业等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不断提升协同育人效果,“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探索错位发展,推进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
在“法学+经管+人文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学院完善课程体系,增加交叉学科课程设置,从山东财经大学办学成绩优异的金融、会计、国际贸易、财税等专业中汲取营养,在与经管学科的交叉融合中蓄势赋能。
注重知行合一,坚持强化实践育人。
以 9 个法学研究中心为导向,以 12 个实习实践实训基地为抓手,学院实践育人成效显著。学生积极参加全国“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和“互联网+”大赛,获国家级银奖 1 项、铜奖 2 项、省金奖 3 项、省银奖 1 项、省二等奖 2 项,学生创业团队石榴籽计划获团中央和教育部通报表扬;学生在 2020 年山东省高校模拟法庭大赛获得一等奖;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获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探索国际合作办学,构筑国际化人才培养高地。
学院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佩鲁贾大学、苏布里亚大学、卡拉布里亚大学和米兰理工大学等十几所高校有良好合作关系,双方多次派遣学生、学者交流访问访学。同时依托“中意经贸法律研究中心”“山东省与意大利交流合作研究中心”(省级),积极展开与意大利高校的学术交流合作。

五
毕业质量
1.典型升学(留学)院校
典型升学院校: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福州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
典型留学院校:
英国伦敦大学、美国芝加哥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英国布里斯托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曼彻斯特大学、美国波士顿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英国杜伦大学、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明尼苏达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大学、香港浸会大学、澳门大学等。
2.典型就业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知名律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3.就业部门分布
律师事务所、各级人民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大型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投资与工程咨询机构、事业单位及相关法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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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31-8858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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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编辑丨林秀梅
审编丨刘娟
责编丨许滋坤
终审丨陈保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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