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喜喜过双节 清正廉洁记心间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9-19 20:09:04 文/姚瑞
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防止“**”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1.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类节礼及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宴请;
3.严禁违规收送礼金、卡券、特产及各类电子礼品;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借车辆;
5.严禁酒后驾车;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色情、迷信、邪教及赌博等活动;
8.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9.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制度,擅自脱岗漏岗。
二、同向发力,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全校教职工要从我做起,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廉洁节俭过佳节。
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管理,同时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及家人的教育、提醒;
各党总支、各系部处室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及时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纠“**”树新风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向教职员工提要求、敲警钟;
监督检查室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领域,严格依纪依规查处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从重处理;
全体纪检干部、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中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