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启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 推进高校科研管理 “放管服”改革实现新突破

内蒙古教育发布
2021-1-03 10:24:41 文/孟若熙 图/龚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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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多跑路 科研人员少跑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2020年,自治区教育厅在对“2021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中,首次启用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深化流程再造,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着力完善科研管理机制,优化高校科技创新环境。
经过近两年时间的规划、设计、调研和论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建设完成,构建了目标明确、定位清晰的高校科技计划体系,提高了高校科研管理效率,该平台操作便捷、特点突出,具备三大优势功能:
实施全流程一站式管理
在教育科研管理平台开展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工作中,自治区教育厅将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成果管理及结题验收等相关流程放在线上,同时,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为数据源,通过教师个人标识码进行账号分配,一人一码,一码一账号,一个账号参与项目申报到结题的全过程,实现了“一个账号一站式管理”,提高了高校科研管理效率,推动全区高校科研管理改革实现新突破。
可实时跟踪办理情况
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在项目立项后可在教育科研管理平台上动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项目中期的延期、变更等申请可通过平台办理,并且在项目结题验收时,可通过平台提醒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切实为科研人员和管理部门减负。
保证项目评审公平公正
自治区教育厅面向全国征集了高校科技专家信息,在教育科研管理平台中设立了高校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实现了线上各学科、多组同行专家的双盲评审,同时进行专家回避审查,切实保证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的公平公正。
今后,自治区教育厅将进一步优化完善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着力在科研数据开放、高效、精准和全流程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科研项目监督效率,实行监督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同时,逐步开放平台,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绩效管理,加强对科技计划专项的优化整合,把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提高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的管理效能,更好地服务于自治区教育科研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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