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经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他人串通,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顶替本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学资格被顶替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恢复其入学资格。

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第八十一条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规定以外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制造、销售、颁发假冒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作弊、剽窃、抄袭等欺诈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购买、使用假冒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宣传统战部新闻中心

素材来源|教育部官网

编辑审核|马杰

【普法微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九)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艺考内容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2025年景德镇陶瓷大学书法学专业不组织校考

2025年景德镇陶瓷大学书法学专业不组织校考
2025年景德镇陶瓷大学书法学专业不组织校考
2025艺考2025年景德镇陶瓷大学书法学专业不组织校考2024/11/30

2025年上海戏剧学院美术类校考专业名单

2025年上海戏剧学院美术类校考专业名单
2025年上海戏剧学院美术类校考专业名单
2025艺考2025年上海戏剧学院美术类校考专业名单2024/11/30

2025年新疆艺考录取规则

2025年新疆艺考录取规则
2025年新疆艺考录取规则2025年新疆艺考录取规则2025年新疆艺考录取规则2025年新疆艺考录取规则
2025艺考2025年新疆艺考录取规则2024/11/30

2025年广西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

2025年广西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
2025年广西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2025年广西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2025年广西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2025年广西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
2025艺考2025年广西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2024/11/30

2025年山东艺术学院9个本科专业按普通类招生

2025年山东艺术学院9个本科专业按普通类招生
2025年山东艺术学院9个本科专业按普通类招生2025年山东艺术学院9个本科专业按普通类招生2025年山东艺术学院9个本科专业按普通类招生2025年山东艺术学院9个本科专业按普通类招生
2025艺考2025年山东艺术学院9个本科专业按普通类招生2024/11/30

2025年河北美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

2025年河北美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
2025年河北美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
2025艺考2025年河北美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2024/11/29

2025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取消所有专业校考

2025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取消所有专业校考
2025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取消所有专业校考
2025艺考2025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取消所有专业校考2024/11/29

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2025艺考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2024/11/29

2025年安徽书法统考人数大幅上涨20%

2025年安徽书法统考人数大幅上涨20%
2025年安徽书法统考人数大幅上涨20%2025年安徽书法统考人数大幅上涨20%2025年安徽书法统考人数大幅上涨20%2025年安徽书法统考人数大幅上涨20%
2025艺考2025年安徽书法统考人数大幅上涨20%2024/11/29

2025年西藏艺术类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5年西藏艺术类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5年西藏艺术类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2025年西藏艺术类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2025年西藏艺术类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2025年西藏艺术类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5艺考2025年西藏艺术类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2024/11/29

2025年辽宁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5年辽宁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5年辽宁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2025年辽宁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2025年辽宁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2025年辽宁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5艺考2025年辽宁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2024/11/29

2025年贵州省艺术类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5年贵州省艺术类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5年贵州省艺术类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5艺考2025年贵州省艺术类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2024/11/29

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取消所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

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取消所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
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取消所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取消所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取消所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取消所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
2025艺考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取消所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2024/11/29

2025年鲁迅美术学院12个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2025年鲁迅美术学院12个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2025年鲁迅美术学院12个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2025年鲁迅美术学院12个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2025年鲁迅美术学院12个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2025年鲁迅美术学院12个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2025艺考2025年鲁迅美术学院12个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2024/11/29

2025年沈阳音乐学院校考专业名单

2025年沈阳音乐学院校考专业名单
2025年沈阳音乐学院校考专业名单
2025艺考2025年沈阳音乐学院校考专业名单2024/11/29

2025年广东省艺术类平行志愿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5年广东省艺术类平行志愿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5年广东省艺术类平行志愿综合分计算公式2025年广东省艺术类平行志愿综合分计算公式2025年广东省艺术类平行志愿综合分计算公式2025年广东省艺术类平行志愿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5艺考2025年广东省艺术类平行志愿综合分计算公式2024/11/29

教育部对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含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教育部对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含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教育部对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含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2025艺考教育部对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含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作出部署2024/11/29

天津美术学院2025年取消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考

天津美术学院2025年取消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考
天津美术学院2025年取消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考
2025艺考天津美术学院2025年取消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考2024/11/29

2025年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校考专业名单

2025年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校考专业名单
2025年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校考专业名单2025年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校考专业名单2025年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校考专业名单2025年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校考专业名单
2025艺考2025年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校考专业名单2024/11/29

2025年南京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

2025年南京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
2025年南京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2025年南京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2025年南京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2025年南京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
2025艺考2025年南京艺术学院校考专业名单2024/11/29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