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九大美院文化分要求汇总丨星辰画室

沈阳星辰画室
2021-3-31 11:36:41 文/邱翔 图/丁辰逸

校考过后,各美院对文化分的要求有多高?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学生、家长。大部分美术生对美院的印象都是专业强、难考。实际上,不同美院对文化分的要求也有高有低。为了让大家更清楚了解九大美院的招录情况,做到精准备考,就带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近三年九大美院的录取情况,作为一个参考。

一、录取原则
(1)艺术学理论类专业:符合各省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3)其他艺术类专业: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二、小分限制
其他艺术类专业(除艺术学理论类专业、建筑学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中国美术学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2020年:划定标准为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75%)
三、历届录取情况


一、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艺术品保护与修复复试合格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2)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考生专业考试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
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二、小分限制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艺术品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3)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历届录取情况


一、录取原则
(1) 设计学类
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2) 美术学类
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3) 艺术史论专业
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注:
①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 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小分限制
(1)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
(2)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80(文理科统一划线),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
※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高考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高考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高考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高考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3)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
※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高考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高考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三、录取比例
(1)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如合格生源不足,则将剩余专业计划调入其他省份);其他省份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2)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四、历届录取情况(除北京市)


一、录取原则

1)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2)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3)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二、小分限制
考生文化课总分须达到鲁迅美术学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当年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历届录取情况


一、录取原则
广东省外:
(1)“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理论类”专业: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文科生优先。同一省份,理论类专业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5人。
(3)“造型类”各专业: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15人。
(4)“设计类”各专业: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35人。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二、小分限制
广东省外:
(1)“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2)“理论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未组织美术术科统考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3)“造型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4)“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三、历届录取情况


一、录取原则
(一)绘画设计类
考生录取按照绘画设计类综合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录取计划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绘画设计类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2
(二)书法类
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书法类综合折算分排序,以书法类录取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书法类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60%+校考专业成绩×40%)×2
(三)美术理论类
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1.凡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的考生,一律按普通绘画设计类专业录取,即除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以外的绘画设计类专业;
2.未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的考生,在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动画(中外合作办学)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
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类第一批(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相应原则执行;
2)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能给予录取。
二、小分限制
文化分需达到湖北美术学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历届录取情况


一、录取原则
(1)理论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
综合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如遇录取加权分排名并列时,以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二、小分限制
文化分需达到四川美术学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历届录取情况


一、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考生(不含报考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各大类按综合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天津市考生单独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综合分保留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绘画类、书法类)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5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设计类)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大类计划额满为止。
(2)报考理论类考生须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合格基础上,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全国排名录取,计划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 考生)。
(3)报考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按英语单科成绩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 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二、小分限制
文化分需达到天津美术学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历届录取情况


一、录取原则
暂无(2021年录取原则暂未公布)
二、小分限制
暂无
三、历届录取情况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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