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入选中国教师报2020区域课改十大样本

辽宁省教育厅
2021-1-03 10:24:27 文/刘诗涵 图/程婧馨
2020年 12月30日,中国教师报发布2020区域课改十大样本,【辽宁集团化办学新策略】位列十大样本之一。
2020年11月11日,中国教师报以《为老百姓在家门口办一所好学校——辽宁省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纪实》为题(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详细内容),深入报道我省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的经验做法,引起热烈社会反响,使集团化办学成为辽宁基础教育的一张新名片。
中国教师报:2020区域课改十大样本
辽宁:集团化办学新策略
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后,辽宁省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如何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真正破解“择校热”这一难题,辽宁全省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促进义务教育走向优质均衡。
2019年,辽宁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并要求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有关部门协同落实。
早在2011年,沈阳市就确定沈河区、大东区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试点区,两个区依托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采取“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普通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等多种模式办学,组成教育集团。优质学校为集团总校,其校长担任集团总校长。其他学校为集团加盟校、校区或校部,通过“紧密型”与“松散型”管理相结合,探索出“一校多址、一个法人、一套班子”与“一个集团多员、多个法人、多套班子”等多样性集团组建模式及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日益健全。
截至目前,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共成立336个教育集团(联盟),成员学校1662所,成员校数量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量的34.61%。预计到2020年底前,义务教育阶段的集团化办学覆盖率将达到50%,到2022年,实现集团化办学覆盖率100%。
来源:中国教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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