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鞍山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公布!

辽宁省教育厅
2021-12-30 09:21:17 文/左鹏飞
时间安排
1.学生期末考试时间
小学:2022年1月4日至6日
初中:九年级2022年1月4日至5日
七、八年级2022年1月10日至12日
2.学生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学校)、中职院校:2022年1月17日起至2月28日止,3月1日开学。
普通高中:2022年1月18日起至2月28日止,3月1日开学。
3.教师放假时间
2022年1月24日起至2月21日止,2月22日正式上班。2月22日至28日为市、县(市)区、校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与集备时间。
通知要求
假期里各校应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作业,调控作业结构,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原则,通过各级教研部门指导、集团大集备、校本研修等方式,强化作业设计,按照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布置系统性、多样性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积极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理性对待电子产品,加强体育锻炼、培养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四史”学习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提升文明素质。加强思政教育、学生劳动教育和职业实践体验教育,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区公益讲座,丰富假期生活。
假期教育部门将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双减”政策,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要求,进一步加强常态化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力度。综合治理无证办学以及通过托管班、自习室等变相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构建由教育牵头、公安、市场监管、消防、街道、社区等组成的治理体系,强化联合监管执法。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在本地区统筹划定的试点小学中开展两期(一期:2022年1月17日-28日;二期:2月14日-2月25日)寒假托管服务。寒假托管要坚持“教师志愿参与、学生自愿参加、公益普惠”原则,收费遵照《鞍山市小学2021年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标准执行。服务内容要以看护为主,科学开展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来源:鞍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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