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8年招生录取(湖北、四川)工作简讯9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6-05 16:35:41 文/庞晓雪 图/冯诗蕊
喜报
一、我院在湖北省的文史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史类考生22人,录取成绩最高分:505分,最低分:456分,完成计划。
二、我院在湖北省的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工类考生17人,录取成绩最高分:430分,最低分:391分,完成计划。
三、我院在湖北省的编导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编导考生1人,文化最高分:424分,最低分:424分;专业成绩最高分:248.43,最低分248.43,完成计划。
四、我院在四川省的理工类录取工作已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工类考生18人,录取成绩最高分:510分,最低分:485分,完成计划。
考生录取结果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