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通知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2022-2-17 21:06:28 文/倪菁 图/高梓洁
@枫林全体学生,
这份返校指南请查收!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教育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学校结合实际安排学生春季学期分批次返校。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安全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请全体学生熟知并落实好以下事项。
一、返校条件
以下学生暂缓返校:

二、返校前准备
1. 确认返校条件
仔细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返校范围。做好返校前 14 天的自我居家健康观察(确保身体健康,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 腹泻等症状),每日完成班级钉钉健康打卡,入校前务必至少连续打卡 14 天。
2. 填写提交返校确认承诺书和致家长的一封信
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2022 年春季学期学生来校确认承诺书》,连同放假前发放的致家长的一封信签字回执于返校后当天交至辅导员老师处。(相关表格可联系辅导员获取)
3. 通过申请报备
符合返校条件且返校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学生,入校需出示健康码、大数据行程轨迹和出发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校,返校后学校将集中安排一次核酸检测;符合返校条件且返校前14天内未出省的学生,需出示健康码、大数据行程轨迹,与辅导员报备后即可返校;学生同住家人有返校前21天从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返赣情况的,需提前与学校报备。
三、返校具体安排
1. 学生返校批次划分

2. 进校流程
返校报备——学生在校门口测温无异常——返校前 14 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学生出示健康码、大数据行程轨迹和出发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校前 14 天内无省外旅居史的学生出示健康码、大数据行程轨迹——到所在宿舍楼登记、测量体温无异常——入住宿舍。(注: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返校中的注意事项

五、返校后的健康管理
返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继续进行至少14 天的自我健康观测,每日完成“防疫上报”打卡。持续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根据需要随时到楼管处测量体温,出现发热症状第一时间向辅导员老师报告并至医院就诊。
学生返校后分类管理要求:
1. 返校后,如出发地所在县(市、区、旗)有新增中高风险地区,从列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前14日内来自该县(市、区、旗)的学生,应及时主动向辅导员老师报告,将安排 14 天严格的集中(居家) 健康观察(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之日起计算),期间实行 2 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 在人员聚集的室内环境,如食堂、教室、图书馆,要自觉佩戴好口罩;在聚集性活动中要根据活动组织要求佩戴好口罩。
3. 在校期间出现发热症状,将安排集中健康观察,直至体温恢复正常,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根据医生判断是否需核酸检测)。
六、暂缓返校学生管理
1. 学生本人或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为核酸检测阳性、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情况,康复满 1 个月后可申请返校;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学生,待症状完全消失后可申请返校。
2. 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该地区转为低风险 21 天后可申请返校;处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但为非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在所在县(市、区、旗)转为低风险 7 天后可以申请返校。
3. 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按本市相关要求完成隔离观察后,需再进行 14 天集中(居家)健康观察且再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以申请返校。
4. 在新增本土病例流调过程中,被通知需进行核酸检测的学生,应在完成14 天集中(居家)健康管理、2 次核酸检测后方可申请返校。
5. 境外返赣的学生,入境后按相关要求完成 14 天集中隔离观察后,需再进行 14 天集中(居家)健康管理、2 次核酸检测后方可申请返校。
6. 以上情况学生返校前准备与本通知第二条相同,且进校时均需提供返赣后 24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七、注意事项
1. 不符合返校规定及体温测量异常者到校门口时将立即安排隔离。
2. 本次开学返校学生家属不得陪同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学院辅导员老师提出申请。
3. 已返校学生非必要不离赣,若离赣后需按学校最新的返赣进校流程申请入校。
4. 对于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具体适用<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通知》严肃处理。
春已至,
枫林待你平安归来!

/ 党委宣传部 /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编辑:高以权
审编:高以权
终审:吴庆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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