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这些返校注意事项请知晓!

湖南农业大学
2022-8-19 16:16:36 文/施若熙
湖南农业大学
2022年秋季开学返校注意事项
为保障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平稳顺利和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根据《高等学校、中小学和幼托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注意事项如下:
一、开学时间安排
(一)校本部学生(含东方科技学院):8月27日2020、2021级本科生和毕业年级在籍研究生报到注册;8月28日留学生、2019级本科生和其他年级研究生报到注册,8月29日正式上课。9月17日—9 月 18 日本科新生报到注册;9 月20日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
(二)继续教育学院:8月27日新生报到注册,9月3日—4日其他年级报到注册,9月5日正式上课。
二、师生返校要求
(一)所有师生员工加强开学前10天健康监测,排查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开学前10天旅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省外返校师生员工必须在返校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功能向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东沙社区进行报备,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并在第一入湘点完成落地检工作,务必保证入湘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原则上要求在外省的教职员工在开学前10天返回本省。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未经审批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确需提前返校的,应履行报批程序。
(三)以下人员暂缓返校:健康码异常人员、境外返回自我健康监测尚未结束人员、近10天有疫情发生市(地、州、盟)旅居史人员、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经当地疾控机构或社区认定告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能暴露重点人群(时空伴随人员)的,以及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判定存在疫情防控风险人员暂缓返校。有发热、咳嗽、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皮疹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治愈后持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返校。
(四)暂缓返校的师生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告,办理请假手续。
三、开学前后各项防疫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防疫办牵头制定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工部、研工部、继续教育学院制定秋季开学工作方案。
(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防疫办牵头,后勤保障中心、校医院、学生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学校开学工作方案科学可行,确保开学工作各环节安排合理、衔接顺畅,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对措施,做到处置流程清晰明了。
(三)做好健康监测和统计。人事处、学工部、研工部、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分别组织对教职员工、本科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和留学生的健康码、行程卡和开学前10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结果进行排查;继续坚持智慧湘农APP每日打卡,落实教育系统“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暂未返校师生员工的情况。
(四)加强防疫物资保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储备好可供使用1个月以上的疫情防控物资,务必核查物资是否都在有效期内;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安排医学观察临时隔离点。
(五)做好校园环境整治和清洁消毒。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在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彻底卫生大扫除,有效防止病媒生物滋生、繁殖和扩散,最大限度避免病媒生物危害发生。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艺场馆、办公楼等师生员工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开学后,每天对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以及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进行2次及以上消毒。加强室内场所通风,在天气允许和保障安全前提下,室内场所尽量保持开门开窗通风透气。
(六)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七)有序组织学生报到。学生工作相关部门要优化学生报到入校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员扎堆,保持一米线距离,报到时要求学生佩戴口罩;保卫工作部对返校学生逐一测量体温,查验场所码、检查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一旦发现场所码异常以及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应急处置点规范处置或及时就诊。
(八)加强校门管理。保卫工作部要全面把控进出校园通道,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对进校人员严格核验身份,查码测温,所有人员场所码和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所有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由接洽单位确认,在检查健康码、行程卡、检测体温正常、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九)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防疫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开学后3天内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十)做好教学工作安排。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牵头,组织各学院做好开学教学安排,认真组织学期初补考和缓考,督促任课教师完成上课前各项准备工作。清理未及时返校的教师名册,做好其课程调整安排。
(十一)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工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师生员工尤其是食堂工作人员、保安、保洁等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十二)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在国内疫情形势未明显缓和前,原则上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各单位暂不举办跨省会议和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备案,参加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十三)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的宣传力度,校医院要持续引导和督促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尽早完成全程接种及疫苗加强针接种,尽可能做到“应接尽接”。
(十四)做好暂未返校师生员工的人文关怀。校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暂未返校师生员工的人文关怀,指导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早达到返校条件,妥善安排好学生暂未返校期间的学习。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释沟通,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合理诉求和关切,做好心理疏导,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十五)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校属各单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等多途径、多方式,告知师生员工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及返校返岗要求,倡导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强化师生员工健康责任意识,提升健康防护技能。
秋季开学人员分类处置原则
(一)开学前14天内无境外旅居史、开学前10天内无疫情发生省(市、自治区)旅居史、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可正常返校。
(二)省外返校师生员工需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并在第一入湘点完成落地检工作,务必保证入湘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外返校师生员工返校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功能向社区进行报备。
(三)开学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在入境后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后。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与学校其他人员同住,密切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减少出行以及前往公共场所,必要出行全程佩戴好口罩,并在第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地不在学校属地的境外返回师生,要严格实施相应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开学前10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在脱离风险区后,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自我健康监测后,凭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五)开学前10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在脱离风险区后,完成7天居家隔离+3天自我健康监测后,凭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六)开学前10天内有发生社区传播疫情的县区、发生较为严重疫情的市州、大面积疫情流行的省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在脱离风险区后,参照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执行。
(七)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治愈后持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返校。
(八)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以及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均应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方可返校。
(九)开学时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十)对暂不能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建立台账掌握其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情况,加强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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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江雨珂
审稿 / 余婷婷
责编 /胡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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