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本科招生
2021-6-11 14:55:45 文/倪菁 图/樊磊

湘潭大学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5年成为湖南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成为湖南省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弘扬优良传统,坚持立德树人,勇于改革创新,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等。
建校以来,湘潭大学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在《泰晤士高等教育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居内地高校第43位,位居US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内地高校第94位。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7个学科进入2019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0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8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拥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有2个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中国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2个湖南省特色专业智库;有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湖南省自科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创新团队,8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是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主要招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知识产权专业文理兼招,理工科类毕业生优先,不招收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招收非数学类的理工科类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本科为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类型的学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以及在校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者。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考生须于6月20日前登录湘潭大学招生网(https://zhaosheng.xtu.edu.cn)下载《湘潭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附件),并登录“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报名系统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2.报名流程:下载《湘潭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打印报名表、签字、盖章→登录“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报名成功。
(二)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按要求填写《湘潭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申请人在“学生本人意见”栏签字,“思想政治表现”由申请人原毕业院(系)填写其现实表现,“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栏由申请人本科毕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综合考察学生思想品德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四年学习成绩总表(盖章)、外语水平相关证明、省级(含)以上获奖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3.将上述材料整合成一个word文档,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四、招生方式
(一)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根据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由专家组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重点考察学生原本科专业的学习成绩以及是否具备所申请专业的知识基础等情况;我校将根据专家审核情况、各专业报名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各专业初审合格人数控制在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以内。
请申请人于6月23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考核
考核分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本校考生考核。
本校考生根据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2.第二阶段为外校考生考核,考核时间安排在本校考生考核之后。
(1)考核采用“笔试+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初审合格考生,考核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学院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笔试每科总分各100分,知识产权专业笔试科目为《知识产权法》(参考书目:《知识产权法学》(第七版),吴汉东主编),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笔试科目为数学综合(高等数学占80%,线性代数占20%) 。
(4)考核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湘潭大学招生网和相关学院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网上通知。
(5)笔试将划定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才可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对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综合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6)综合面试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合格的考生,学院根据加权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7)加权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百分制)*40%+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60%。
3.录取
我校将按照各专业考生的加权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认定入选名单。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至2021年7月15日。入选考生名单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平台”予以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予以录取。
五、入学报到
1.入学须知
被我校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新生须按照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7月发放)及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新生入学须知相关要求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复查
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体检
被录取考生需提供有效体检报告(三甲及以上医院,入学前3个月内有效),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报到时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收费标准
知识产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生学费标准为5500元/人/学年;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生学费标准为5300元/人/学年;住宿费、空调维护费、代收费等收费标准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六、毕业和就业派遣
1.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监督管理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各招生学院应制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施细则,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经同意后公布并实施;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申请人的投诉及监督。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申请人问题的(如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学院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731-58298658。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西郊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1105
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xtu.edu.cn
微信公众号:湘潭大学本科招生
联系电话:0731-58293275/58293451
知识产权学院:0731-58292311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0731-58298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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