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选拔赛活动的通知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2021-2-17 18:36:09 文/史建华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选拔赛
活动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强自立、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三届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选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3、凡是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4、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进行评审。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全国“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所有参赛作品须由申报者填写《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报名表》以及《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承诺书》,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者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若不符合要求,则取消禁赛资格。
三、参赛作品类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1、自然科学类(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社会、经济、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日程安排
1、线上组织动员(2月初)。
校团委及各院分团委组织线上竞赛动员培训会。
2、院系初赛(2月1日至3月5日)
各院系进行作品准备和院系初赛,此阶段院系可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赛事指导及评审。
3、材料提交。(3月8日前)
以院系为单位上交汇总表、各团队申报书和作品等电子版材料,相关表格待省级赛事正式文件出台后下发至各学院。
4、校级决赛。(3月9日至3月17日)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作品集中评审确定参与决赛作品,决赛采取作品展示及答辩形式进行。
5、作品修改及上报。(3月18日至4月初)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后期培训和成果验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学校将对各参赛团队进行深入培训,各参赛团队对作品进行修改调整。四月初对获奖作品予以公示,并推送省级竞赛。
五、奖励方法
1、获得校级赛事相应名次的按照大学生手册竞赛类最高奖励级别加综合测评分。
2、获得省级奖项的按照大学生手册竞赛类最高奖励加综合测评分,按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认定课外学分。
3、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个人及团队给予奖金奖励。
4、获得校级、省级奖项将作为学校评选“五四”红旗团委、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创新创业奖学金和优秀指导教师的重要依据。
六、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参赛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在校内形成良好的学术科技创新氛围。
1、加强赛事宣传报道及展示工作
各学院要积极开展赛前宣讲、分享交流及培训活动并留存方案或新闻图片;在微信公众号平台、网站对学院赛事初赛进行宣传报道,对参赛学生、指导老师及作品进行展示报道;校学生会学术科技部及各院学术科技部组织开展学生科技创新相关宣传活动,采用短视频、微记录、云分享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开展区域交流或校际交流等活动。
2、在赛事中设置学术诚信审查环节
所有参赛项目及参与人员要在各学院公众平台及网站上进行公示,参赛人员要认真填写校赛作品承诺书。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要做到规范化评审并公示学院初赛结果。
3、广泛动员学院师生参与校级赛事
各学院要积极动员全员师生参与校级赛事,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学院参与初赛学生比例需达到学院人数的10%,最低不低于学院人数的6%。指导老师占专任教师比例需达到6%,最低不低于3%。参赛项目总数需达到学院学生数的1%,最低不得低于0.5%。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 明:139****2727
贾琳玉:183****9593
竞赛答疑QQ群: 907837261
共青团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31日
图文编辑丨校学生会新闻媒体部 北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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