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成绩陆续出来了,艺术类高校录取方式有哪些?艺考综合分如何计算?美术生速看!

新乡市艺林画室
2021-4-24 20:28:43 文/张梓涵 图/高雪芬
近期很多美院和艺术院校
都已经公布了校考成绩
很多同学都在问该院校的录取方式有哪些?
各院校的综合分到底该如何计算呢?
一般常见的录取方式分为三种:
综合分录取、文过专排、专过文排
而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是由
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
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合成的
另外,每所院校的录取原则都是不同的
有的侧重文化课,有的侧重专业课
今天将2021年重点艺术类院校的
录取规则进行了整理,供大家了解
1
中国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1)艺术学理论类专业:符合各省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其他艺术类专业: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复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综合分折算公式:综合分 = 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
2
中央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艺术品保护与修复复试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考生专业考试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4)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艺术品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
3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1)设计学类: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且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美术学类: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80(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艺术史论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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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广州美术学院
广东省内录取规则:
(1)“理论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省统考类”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即美术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或书法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到广东省统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本科文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东省外录取规则:
(1)“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2)“理论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未组织美术术科统考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美术统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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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天津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考生(不含报考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各大类按综合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绘画类、书法类)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5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设计类)
(2)、报考理论类考生须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合格基础上,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全国排名录取,计划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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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湖北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1)绘画设计类: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在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绘画设计类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2。
(2)美术理论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类第一批(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1.凡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的考生,一律按普通绘画设计类专业录取,即除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以外的绘画设计类专业;
2.未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的考生,在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动画(中外合作办学)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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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西安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书法类考生,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及书法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3)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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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四川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1)理论类专业: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综合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3)普通类专业: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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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鲁迅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当年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计算公式:考生专业总分。设计学类综合分计算公式:考生专业总分*80%+考生文化课总分*20%。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综合分计算公式:考生专业总分+考生文化课总分。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考生文化课总分。
(3)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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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广西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1)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专业: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史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史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3)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专业:文化分上线,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名,志愿优先。
(4)其它美术设计类专业:文化分上线,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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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山东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1)中国画、绘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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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南京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省美术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分 =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 ÷ 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 专业满分 + 考生专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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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云南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1)云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外省按照专业志 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如有省区对投档方式另有要求,按照 该省规定执行。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 取者不另行通知。
(2)美术学院专业:专业合格、文化上线,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设计学院专业:专业合格、文化上线,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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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吉林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美术学、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视觉艺术策划)、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统一排序,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分占50%和省统考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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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新疆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美术设计大类:美术学,绘画,雕型,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i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各占50%比例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以上两类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专业成绩x系数x50%+文化课成绩x50%。
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专业成绩满分(统考或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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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北京服装学院
录取规则:
(1)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美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资格,表演类专业考生须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参加统考且本科合格(未涉 及到省统考的省份直接参加校考);考生须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填报志愿须 与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一致。各专业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2)美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 分制)。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总成绩/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100+文化考试总成绩/生源省份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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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中国传媒大学
录取规则:
各专业以专业排名、文化折算比值和专业折算比值为依据进行录取。其中,文化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一本线为广东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专业折算比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总分÷该专业合格分数线。
(1)按专业排名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画(游戏艺术方向)专业,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0.6且不低于艺术类省控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排名择优录取。专业排名相同,按文化比值择优录取。
(2)按综合分排名录取。环境设计(光影空间艺术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专业,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0.75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折算比值+专业折算比值)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3)按文化比值排名录取。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像与网络视频方向)最低文化折算比值达到0.95,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与智能媒体设计方向)最低文化折算比值达到0.95,艺术与科技(数字娱乐方向)最低文化折算比值达到0.9的情况下,按文化折算比值择优录取。文化比值相同,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35%。
/
18
中央戏剧学院
录取规则:
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按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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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中国戏曲学院

录取规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批次(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除外)录取时不分艺术文、理科,自主划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自划线参考北京市2021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划定。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将专业校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者。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高考成绩×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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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北京电影学院

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跨媒体艺术、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 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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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中央民族大学

录取规则:
(1)对校考合格名单中报考我校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各专业按校考成绩排队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按少数民族优先、再按高考文化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比值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均按总分750分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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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上海戏剧学院

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文化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80%。绘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75%。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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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景德镇陶瓷大学

录取规则:
(1)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最低文化总分线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与设计学类(含书法学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文化分数线的规定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满分为750分(语文、外语和数学各为150分、文综或理综为300分计算),相关科目语文70分以上,外语65分以上。
(2)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不分文、理科性质,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录取总分(专业成绩以上述专业分数线中规定为准),录取总分折算公式:录取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70 +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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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江南大学

录取规则: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40%+文化成绩×60%)×2,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折算。
(2)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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