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考 | 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学科考试大纲与说明(2022年版)

柳园清风
2022-6-30 11:59:21 文/卢悦 图/丁静雯
01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一)考试性质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是我国针对高等学校教师行业的职业准入实行的一项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对规范高等学校教师任用标准,促进高等学校教师职业专业化,提高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组织领导、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实施的职业资格认定考试,考试结果将成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
(二)考试目的
通过本学科的考试,考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对与高等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原理、制度和规则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教育法律法规处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使申请人形成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执教,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从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02
二、命题依据和原则
(一)命题依据
根据此《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学科考试大纲与说明》,参考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9年6月第1版),结合我区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命题。
(二)命题原则
1
导向性原则。
反映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要求,引导考生职前准备,充分发挥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导向作用,促进考生学习掌握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养成现代教师应具备的法律素养。
2
科学性原则。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性质、特点和要求;遵循考生的认知水平、认知规律和发展要求;注重考查内容的基础性与发展性;选用素材紧密联系考生的生活实际;试题内容科学、严谨,语言表述规范、准确,试题答案准确、合理。
3
客观性原则。
试题内容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较广的覆盖面,反映学科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试题的题型、难度比例适当,效度高,能够客观评价考生的学习水平。
4
基础性原则。
重点考查考生掌握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知识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目标分了解、理解、运用三个知识和能力水平层次。杜绝偏题、怪题。
5
公平性原则。
面向全体考生,充分考虑不同专业考生的实际,避免经济、历史、文化、地域、民族、性别等背景差异对考生正常答题的影响。符合考生的生活实际,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6
人文性原则。
全面体现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充分考虑考生答题的心理需求,努力创设宽松的环境,在试卷中合理设置相关提示,帮助考生正常发挥,给予考生人文关怀。
03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考试水平层次说明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学科知识和能力的水平要求由低到高依次是了解水平、理解水平、运用水平三个层次,高水平层次的测试要求包含低水平层次的测试要求。
1
了解水平。
要求对所列高等教育法规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的内容是什么,能够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参照模仿,并能在相关问题中识别它。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说出、比较、简述等。
2
理解水平。
要求对所列高等教育法规知识的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能用自己的语言或用与原先不同的表达方式来表达所学的内容,能够利用所学高等教育法规知识对有关教育法律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或概括。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理解、描述、说明、表达、推测、想象、判断等。
3
运用水平。
要求能够对所列高等教育法规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能够利用所学高等教育法规知识对教育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加以解决。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握、使用、运用、解决问题等。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高等教育法基本理论。
(1)法的基础理论。
了解法的产生与发展。理解法的本质与特征。掌握法的作用与效力。
(2)教育法基础理论。
了解教育法的概念与特点。理解教育法的渊源。掌握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尤其是根据《教育法》新修改的条款(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以及第七条)理解教育的方向性原则。
(3)高等教育法基础理论。
了解高等教育法的含义。理解高等教育法的立法基础。理解高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
2.教育基本制度。
(1)高等教育学制。
简述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和任务。理解高等教育的学业标准。掌握高等教育的修业年限,尤其是根据《高等教育法》的最新修改(第十七条)理解高等教育的修业年限管理体制。了解高等教育的实施机构。了解高等教育的结构。理解高等教育的入学条件。
(2)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
了解学业证书的概念和意义。描述学业证书的种类。理解学业证书的法律效力。掌握学历证书的颁发。
(3)高等教育学位制度。
了解学位制度的概念和意义。理解我国学位的等级与门类。描述我国学位类型。掌握学位授予与学位证书颁发的内容。掌握学位与学历的联系与区别。
(4)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知道国家教育考试的含义。能说明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意义。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特点。能运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的条文,解决考试违规问题。理解“考试作弊入刑”条款的意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与考试作弊相关的规定。
(5)教育评估制度。
简述教育评估制度的含义。说出教育评估的类别。简述“五位一体”的本科教学评估制度。
3.高等学校。
(1)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了解高等学校法律地位的嬗变。了解比较境外主要国家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理解我国高等学校的法人地位。理解我国高等学校法律地位的双重性。
(2)高等学校的设立。
掌握设立高等学校的基本原则。理解设立高等学校的条件。知道设立高等学校的程序。
(3)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掌握高等学校的权利,能运用《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处理高等学校权利行使的实践问题。理解高等学校的义务,能分析判断高等学校义务履行的合法性问题。
(4)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
知道我国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历程。理解我国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
4.高校教师。
(1)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
理解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理解高校教师与政府的法律关系。掌握高校教师与学校的法律关系及具体表现。掌握高校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及具体表现。
(2)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了解高校教师权利、义务的概念。掌握高校教师法定权利,运用《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教师权利行使过程中的实践问题。理解我国法律对高校教师权利的法律保障。掌握高校教师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其相关法律规定。掌握依法执教是高校教师的底线要求。
(3)高校教师专业化的法律规定。
知道获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及认定的主要流程,掌握高校教师资格取得、丧失和撤销的法律规定并能运用其解决实践问题。了解高校教师职务制度的特点及获得高校教师职务的基本条件。掌握高校教师的聘用制度及聘任合同管理的规定,并能运用其解决高校教师聘用合同的实践问题。了解高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的概念、内容和形式,掌握继续教育中学校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5.高校学生。
(1)高等教育中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
掌握高校学生与学校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及其具体表现。掌握高校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具体表现。了解高校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刑事法律关系及其具体表现。
(2)高等教育法律关系中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掌握高校学生的权利,并能运用其解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实践问题。理解高校学生应履行的义务。
(3)高等教育法律关系中高校学生管理有关制度。
了解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容及基本要求。掌握高校校规制定的内涵、依据和规则,并能运用其解决依法治教的实践问题。知道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规定。了解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的相关规定。掌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并能运用其解决如何处理违纪学生的实践问题。理解我国高校学生申诉制度。
6.教育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
简述法律责任的含义、特征。理解法律责任的构成。知道法律责任的种类。理解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基本原则。
(2)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责任。
理解有关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掌握并运用有关高等学校及教师法律责任的规定,尤其是根据《教育法》新修改的条款(第七十七条)解决实践问题。掌握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责任。
7.教育法律救济。
(1)教育法律救济概述。
了解教育法律救济的概念和特征。理解教育法律救济的作用。知道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
(2)教育申诉制度。
知道教师申诉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了解教师申诉的范围和受理机关。掌握教师申诉的程序。知道学生申诉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了解学生申诉的范围和受理机关。掌握学生申诉的程序。
(3)教育行政复议。
理解教育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和教育行政复议机关。简述教育行政复议程序。
(4)教育调解仲裁。
了解教育仲裁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教育调解仲裁的范围和仲裁机构。简述教育调解仲裁程序。
(5)教育行政诉讼。
了解教育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教育行政诉讼的范围。知道教育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管辖。简述教育行政诉讼的程序。
04
四、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开卷、笔试形式。
全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试卷结构
1.题型与分值。
2.内容结构。
3.不同难度试题分数比例。
容易题、中等难度题、较难题的赋分比例约为6∶3∶1。
4.不同水平层次分数比例。
了解约占25%,理解约占45%,运用约占30%。
05
五、题型示例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题型示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6月
广西招生考试院原创发布
版权所有,转载需注明“柳园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