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珠海夏越艺考生文化课
2021-5-27 07:07:50 文/汪弘文 图/曹蓉
学校概况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文为主的多科性地方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始建于1954年,历经重庆市中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重庆市教师进修学院、重庆教育学院三个时期。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重庆教育学院基础上改建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近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大力实施转型发展战略,做精做优师范教育、做特做强非师范教育,积极培育“服务0~12岁儿童成长”的办学特色,努力促进师范与非师范教育融合发展,形成了面向基础教育和重庆市战略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定位。经过不懈努力,学校与教育部规建中心合作建立了全国**“儿童研究院”,是“‘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百所应用型本科高校、教育部“云数融合科教创新”项目首批试点院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单位、重庆市首批转型试点高校、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重庆市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首批文明校园和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学校现有学府大道和南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4.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9.2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9亿元,9个实验实训中心下辖各类实验实训室94个,截至2020年底,拥有图书资源总量198.35万册以及支撑学校教学科研的各种数字资源。
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地方,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学校围绕重庆教育、信息、商贸、文化、健康等五大重点产业服务领域进行布局,现有37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围绕教育服务、健康服务、营商服务三大领域,构建“服务0~12岁儿童成长”特色专业集群,大力促进师范与非师范相互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已获批重庆市一级重点学科1个,重庆市重点培育学科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点3个,重庆市一流专业建设项目4个;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1个,重庆市本科特色专业6个。
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立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紧紧抓住人才培养质量这一生命线,不断深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了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师范与非师范融合、教学与科研融合,校政企协同、一二三课堂协同的“一中心两融合两协同”人才培养模式。先后建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市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等12门,市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一等奖1项。近五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市级奖项1755项,其中国家级684项,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左右,高于重庆市本科平均水平。
01
招生专业信息
注:最终招生专业、计划、省份、办学地点等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收费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02
报考条件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的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
(一)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进校后,如果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考取教师资格证,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从就业需求出发,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其他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01号)的规定,此标准体检项目与高考体检重合的部分以高考体检为准,对高考体检未涉及的项目,考生自行检测,如因身体不符合民航总局要求导致无法从事相关工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03
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一)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和出档规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专业成绩认定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
成绩。
04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2653313、61638024、61638729、61638299。
学校网址:www.cq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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