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珠海夏越艺考生文化课
2021-5-04 22:09:12 文/汪弘文 图/马超
学校概况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由宁夏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学院坐落于风光旖旎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毗邻宁夏大学。学院占地面积252亩,新校区规划面积877亩。面向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7263人。学院招生连续5年录取率保持在100%,已向社会培养15届共计18939名合格毕业生。学院现有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7个门类,30个本科专业。建有6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3个自治区“十三五”重点专业,4个院级重点学科。6个教育部产教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1个专业入选高水平本科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学院拥有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师资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30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6%;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2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8%。“双师型”教师7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级青年拔尖人才4人,自治区师德标兵1人,宁夏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2020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19)”中,学院教师教学竞赛能力在全国民办及独立学院中排名第25位,在宁夏本科院校中排名第4 位,在宁夏民办及独立学院中排名第1位。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2016年,学院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应用型整体转型高校,加入了“全国应用型课程建设联盟”,在宁夏率先建立了校、行、企三方联合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实现校行企共建“创新创业+供应链学院”,与厦门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共同建立“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在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累计有17559支创新创业团队、11067名学生参加比赛,在全区参赛高校中学生参赛覆盖率连续三年保持第一。
01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学院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招生批次录取。
各专业文理兼招,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02
录取条件
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考生成绩达到生源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确定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宁夏本省区录取艺术类考生,按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执行。宁夏本省区艺术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外省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执行。
03
收费标准
学院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报备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执行。音乐学:20000元/学年;舞蹈表演:20000元/学年;美术学:20000元/学年。
04
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奖金额度为500元-1500元不等,专门用于奖励在校学习期间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在校学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在校学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每学年2000元-5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05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51-2062548;0951-2043010
学院招生传真:0951-2062548
学院网址:http://xinhua.n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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