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国家开发银行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理工学院
2021-6-02 13:48:51 文/邱萍 图/冯婉如
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国家开发银行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辅导员和学生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开展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1.借款毕业生专升本、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毕业前提出申请,并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学生申请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高校存档备查。
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的申请材料交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申请材料交广东理工学院高要校区行政楼107室奖助贷科。
(二)材料上交时间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0日前把申请材料交到高要校区行政楼107室奖助贷科;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申请材料上交时间须咨询申请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
组织毕业确认
各院系要组织、督促助学贷款学生在毕业前(6月3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同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奖助贷科审核完成后导出毕业确认表分发给各院系让学生签字确认,奖助贷科与学生各留一份毕业确认表留底备查。奖助贷科会进行抽查审核,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学生也需要由各院系督促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系统操作方法: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可查看本校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如下:
https://www.csls.网址未加载/page.do?targetPage=/OnlineIndex.jsp
有关要求
各院系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完成还款计划变更和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确保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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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不明之处,可联系奖助贷科
联系电话:0758-8387210
来源:广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