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录取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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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
综合评价招生持续火热,不少家长对于综合评价招生格外关注,不错过任何一次踏入名校的机会。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什么?怎么录取考生?本站整理了“录取原则|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录取办法公布”相关信息,希望对2023年高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
一、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填报录取院校志愿时,高考总分须达到浙江省普通高考一段线,且须将浙大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考生入围专业,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且填报志愿时,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00分。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与报名条件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相同。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分专业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相应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二、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三、综合评价一般招生条件?
综合近年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来看,综合评价招生条件主要分为3大类:
1、综合成绩优秀。如南京师范大学要求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10%。
2、学科特长突出。在理科竞赛、文科赛事、科创赛事、文艺体育等赛事中获得突出成就的考生。
3、思想品德优秀。省优秀、省三好、省优干荣誉等。这种一般存在于江苏和浙江省属院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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