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2014录取查询方式

山东高考最新信息
2014/5/4
第十九条 信息发布: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省级招生部门网站和学校网站等途径公布。我校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普通本科、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统一核定的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年度基本学费标准,可在同类高校同等专业年度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优势学科、特色专业的学费标准由学校提出申请,经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家庭困难学生可以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山东建筑大学学籍、学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山东建筑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专科生颁发山东建筑大学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 邮政编码:250101
咨询电话:0531-86361939、86367222、86367225;传真:0531-86367222
学校网址:http://www.sdjzu.edu.cn
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sdjzu.edu.cn
E-mail:sdjzdxzsb@163.com; sdjzdxzsb@sdj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