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学院2014录取查询方式

山东高考最新信息
2014/5/4
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有关情况:
1、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共三档)和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2、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3、学校可办理山东省内17地市和部分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规定,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获得国家资助资金,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工学院或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予以追究。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青岛工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
青岛工学院(原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300
电 话:0532-82285002
传 真:0532-82285000
E-mail:qdgxyzsb@163.com
网 址:http://www.oucqd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