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4/21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
三、层次
□ 本科 R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R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R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
说明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没有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
上海市投档比例在1∶1.05之内。
外省市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确定。
录取规则
(一)、上海市考生
1.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以成绩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素描、色彩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