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4/21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3892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高招办的规定。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挡。
如总分相同,文科以语文成绩高低选录,理科以数学成绩高低选录,若再同分以语、数成绩相加依高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