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4/21
2.非艺术类专业:按“语数外”的总分,以成绩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
(二)、外省市考生
根据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在当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各省有关规定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高职教育 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高职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高职中德合作专业 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价费[2004]38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学年 (沪价费[2003]56号) (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021-6403824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招生监察室 021-57132760
十四、网址
www.stiei.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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