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机关工作制度汇编(3)

湖北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8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总结、交流上一年工作,安排、部署下一年教育工作:2、表彰奖励先进单位。
(七)有关会议规定
1、市教育局党委会议议题由组织人事科报请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全体会议、年度工作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报请局长确定;专题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2、需提交会议审议的议题,有关责任科室应在事前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提出讨论方案。
3、市教育局党委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全体会议、年度工作会议、科室负责人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专题会议由责任科室负责。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公文审批规则
公文的审批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1、市直各学校(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报送市教育局审批的公文,由市教育局办公室按市教育局领导分工呈批。重大问题由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决定。
2、市教育局公文签发权限规定如下:
(1)以市教育局名义下发文件,向省教育厅报送请示、报告,经办公室核稿和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分管局长或局长签发,重大问题报局长签发。
(2)以市教育局名义就某一具体事项作出安排,或就某一请示事项作出批复,由办公室核稿,分管局长签发。
四、公务活动规则
1、市教育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简化接待礼仪,轻车简从,尽量减少基层单位陪同人员,不要陪餐。
2、为保证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工作问题,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学校(单位)庆典、颁奖、剪彩等事务性活动。
上级机关和兄弟市局领导来荆,按照热情、节俭、实效的原则由对口科室和分管领导接待;地厅级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局领导酌情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安排市政府领导会见或陪同。
五、出差请假报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