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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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8
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发〔2001〕121号)文件规定,市教育局内设科室的职能分别为: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类公文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决定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文秘、外事、信访、信息、对外宣传、档案、保密。接待及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政策法规研究科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负责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起草工作;负责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工作。
3、体卫艺科 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拟定体卫艺指导性文件和体卫艺竞赛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和高中以上学生的军训工作;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调查、分析工作;指导全市安全教育和学生饮食卫生工作。
4、教师管理科 承担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负责本市教师对外交流及外籍教师管理工作;负责特级教师评审和教师职评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5、职成教科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评估和教学评估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工作;承担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6、计划财务科 制定全市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拟定教育经费投资计划;编制市级教育经费的预决算;负责专项教育事业费的分配;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和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后勤工作。
7、基础教育科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初等职业教育;指导全市中小学课程教学管理与改革;督促检查教育方针及其教育法规在学校贯彻落实;组织全市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划指导全市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图书和教育仪器设备工作;指导全市教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扫盲工作。
8、组织人事科 指导全市中小学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派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单位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和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单位党务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干部培训、考核、任免和管理工作。
9、教育督导办公室 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对全市贯彻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指导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
10、监察室 受理有关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控告和申诉,监督检查教育局机关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和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令法规的情况;协助党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以及政务、校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