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广东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8 10:23:46 文/张梓涵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2013〕20号)要求,今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为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网上录取工作的领导
(一)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以学校主管校(院)长负责的招生录取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各高校要注意加强校内录取现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保持与省招生办公室的紧密联系与配合,并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学校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
(二)严格选派招生工作人员。各招生院校要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和教师到本校录取现场参与录取工作。
(三)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录取网络的安全、畅通,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和合理的值班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人机结合,加强网络实时监控,确保录取系统(数据)的绝对安全。首次登陆录取管理系统时,请及时更改登陆密码,如有问题,可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李儒林,联系电话:020-38627912,传真号:020-38747622 )。各招生院校要妥善保管好登录系统的密码,指定专人负责,一旦遗失或泄漏应立即报告省招生办公室。
(四)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相关的招生信息,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把“阳光工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更好的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做好网上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招生院校应认真细致地做好远程网上录取的网络检测和维护工作。凡存在网络故障影响远程网上录取的,应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网络通畅。
(二)为便于沟通和处理录取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请各招生院校认真填报《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通讯联系方式》表(见附件),并于4月14日前传真到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传真电话:020-38747622 。表上已确定的招生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在录取期间原则上不更改(确需更改的,请及时通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需与省招生办公室保持通讯畅通。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网上录取系统的设备及环境要求:操作系统WinXP,内存512M或以上,并可进入互联网(拨号或专线连接)的计算机。登录系统时,不允许通过代理服务器联网访问广东省招生网站。要注意本地机的个人防火墙或其他安全系统的设置,保证广东省招生录取站点是安全受信任的站点。